廢除國民旅遊卡吧,別再把公務員當提款機!
最近政府打算放寬「國民旅遊卡」的消費範圍,結果引來旅遊業者跳腳,痛罵政府「補助
」公務員購物,「國民旅遊卡」乾脆改名「購物卡」。
然而,你知道國旅卡消費額度其實是公務員的加班費嗎?
公務員原本能按照日薪請領「不休假加班費」,2000 年起,政府強制以 16,000 元的定
額「補助」取代加班費,藉此「鼓勵」休假。2003 年,又為了「鼓勵」公務員利用休假
消費從事國內旅遊,強迫改以限用國旅卡消費,才能報銷這 16,000 元。2017 年更強硬
要求當中的 8,000 元必須消費於觀光旅遊業,額度沒用完就給政府沒收。
以「補助」為名掩蓋了「加班費」的事實,以「鼓勵」休假、旅遊為名限縮公務員使用加
班費的自由,以「旅遊卡」為名拿公務員加班費補助特定業者。而這些用語,都進一步造
成社會對公務員的汙名化。
加班費怎麼花,應該是讓加班的人自己決定,而不是讓政府指定用途!
旅遊業者為了「轉型」,不斷向政府要求補助、要求政府強迫公務員把加班費拿來旅遊,
到底這段「轉型期」要多久?國內需要轉型的只有旅遊業嗎?為何獨厚旅遊業、又為何是
剝奪公務員加班費來作補助?
政府對公務員的剝削,不應該被視為理所當然,更不該讓旅遊業者予取予求。
即使這次國民旅遊卡放寬使用用途範圍,公務員花加班費前還是要上網查詢有哪些特約商
店可用。不如廢除國民旅遊卡,把公務員的加班費和應得的自由還來吧!
文章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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