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離職相關問題

作者: GZ79   2018-05-25 21:29:29
各位好 小弟不才 來請教一下
離職簽 已簽準
(有壓日期,至一層機關首長已準)
最近準備要辦離職手續
1.請問離職流程如果原單位主管不蓋章
但是我自己去把其他單位的流程都跑完的話 ,請問這樣也可以順利離職嗎
(移交清冊均寫好,只是主管不蓋章)
(我是指跑離職流程單上的章沒蓋會怎樣嗎)
2.還有幾天假 想全請請完
因為請這些假是我的權益
請問主管有這權責去檔嗎?
如果被檔了,該怎麼保障這些自己的權益
3. 職離日已壓好,是不是時間到就會生效
(當初簽呈有會 人事、財政、主計)
(之後也會把離職流程按照程序跑完,但有可能會缺原單位主管的章...)
謝謝
作者: Mavid (>"<)   2018-05-25 22:04:00
先請問單位主管可能缺章的原因?以及你的離職是辭職還是商調?
作者: wave1et (百分百殖利率)   2018-05-25 22:20:00
誰知道你有寫?上簽掛文號給主管吧假被擋無解,機關權益大於個人權益好奇,你主管不蓋其他課室會蓋也蠻不合常理
作者: zzzzaaaa (1111)   2018-05-25 22:23:00
好像休假可以換錢
作者: wave1et (百分百殖利率)   2018-05-25 22:24:00
職職生效是要機關首長同意才算離沒生效不來,曠職四天就免職另一做法是等主管請假,找代理人代就好了
作者: GZ79   2018-05-25 22:30:00
簽已簽準了(至機關首長),這樣不算嗎我是辭職
作者: Mavid (>"<)   2018-05-25 22:40:00
如果你就是辭職不幹公務人員了,一切隨便; 如果妳還有公職其他打算,事情不說清楚詳細點, 老實說給不了答案,至於離職交接事項,可以參考公務人員交代條例
作者: TokyoOly2020 (TokyoOlympicsHot2020)   2018-05-25 23:04:00
機關首長跑完就跑完了。不過當初單位主管沒蓋,怎會送會辦單位跟機關首長?你中間應該隱瞞了什麼或做了什麼,總之如果沒用犯法的手段,那機關首長蓋完就是跑完了我是不太能想像離職前科長沒蓋章的公文,局長副局長(或相當職位)會蓋的情形,好自為之
作者: MrSteve   2018-05-25 23:07:00
覺得單位主管怕他搞花樣,如果他該做都做了,最後會蓋的
作者: GZ79   2018-05-26 00:18:00
離職簽主管有蓋呀,我是說怕跑離職流程單,要交接的 他不給我蓋
作者: ajang (A彰)   2018-05-26 04:32:00
辭職可以直接不來,單位就有人這樣,簽還是同事幫寫
作者: motoy (moto)   2018-05-26 06:16:00
辭職簽呈直接把請假計畫寫進去某條說明最好不要寫太長 如果直屬長官沒注意到或是直接蓋章 呈到機關首長蓋好章 就一定可以請了這樣之後用請假系統被擋 可以把這個簽呈拿出來 說機關首長都准假了
作者: pk0943 (.)   2018-05-26 07:45:00
如果以後不再當公務員,直接曠職4日,兩大過免職就好,連交接都不用。
作者: j0588 (scarecrow0588)   2018-05-26 09:17:00
既然離職簽已奉准,就不用擔心那麼多吧,離職程序(離職單?)主管不蓋章,就丟給人事,一般會幫你處理的;怕請假不准?你離職後可以告他,你主管應該沒那麼傻,他還會怕你離開找他麻煩吧
作者: Chowchingg (Chow)   2018-05-26 09:27:00
如果是先曠職四天然後失去公務員資格,之後再重考上公務員......這樣還是會黑掉嗎
作者: zeck23 (zeck23)   2018-05-26 10:38:00
如果你不再當公務員 ,一切都以你為準 ,你的意見最大
作者: yukowolf (靜夜星空)   2018-05-26 12:04:00
機關首長都准了,單位主管敢這麼白目嗎?
作者: fisikiki   2018-05-26 13:39:00
原po上面已經講辭職簽主管有蓋 所以離職不成問題 問題是離職交接程序不完備 會如何要看公務人員交代條例 會被移送司法懲戒這是最嚴重的情形 如要再任公職不是很好不過主管要想這樣搞 還要首長也同意才可以
作者: lastversion (限量發行)   2018-05-26 18:27:00
想起之前離職主管還不讓人把假休完(我都要離開了管妳觀感怎樣)
作者: gfd012b (阿詹)   2018-05-26 20:03:00
最近是不是辭職文有變多啊@@
作者: roy147yo (デラ・モチマッヅィ)   2018-05-26 23:01:00
樓上 因為功德蔡政府幫大家儲值台灣價值 相忍為國
作者: laliga (飛天松鼠)   2018-05-27 01:15:00
事實上簽辭職是很煩的,所以我是留職停薪的時候辭,除了電話會一直騷擾,首長還會開處內單位任選的芭樂票外,忍過去令就下來了,前後大概3週。我還很好心的把生效日放在留停結束隔天,讓職代可以做好做滿。回原po問題,交接還是做好,畢竟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該造冊嘎掉的不要漏掉,假照請,半天半天的上班趕造冊,新的案子簽存續辦列入交接,我當初請留停前也是這樣。要走之前跟長官間的關係是很微妙的,其實真正的急件主管也會另外找人了(真的白目主管,你大可收件簽存然後請假,主知道你不想回來自然會找人辦)至於辦到一半的,不管是不是再辦下去,列入移交我覺得是做人基本原則。對了,你說離職流程那一張,我是留停生效後隔兩天才跑完,但除了主管業務交接那個難搞外其他都沒什麼,還是一樣,移交清冊弄好,其他的主計人事政風什麼的能跑自己跑,不能跑就生效後還是得跑,那張蓋完影印可以保你以後不會因交接問題跟機關打官司。(從上到下都蓋了,打官司法官也會判了
作者: frostbug (腦包一隻ι(′Д‵υ))   2018-05-27 08:23:00
人事願意配合的話就丟給他們去解決 都要走的人了...真的怕會有司法調查就存證信函寄自己機關,順便參主管一本,誰怕誰0.0
作者: eggbird (小焰影)   2018-05-27 09:06:00
原po狀況跟我很像,只要移交清冊做好,財產點交正確,剩下就安心放假吧,如果擔心四天曠職,就每次請三天就好。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8-05-28 23:06:00
如果有需要,請參考我最近的發文,是否發個律師函請對方配合。但請先評估效果、後果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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