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保留受訓資格與兵役體測

作者: jeff0925456 (Carter)   2017-10-21 16:30:38
各位大大好!
小弟今年有幸筆試上榜,但礙於兵役的問題,
有幾個問題想請問有經驗的學長們。
一、
保留受訓資格,
是要在榜示後的10天內申請,
還是受訓報到日期的前14日以前?
(如受訓日為3月18日,受理時間即為3月4日以前皆可)
二、
小弟於11月14日要服兵役,
而第二試體能測驗在12月2日(週六),
那我如果請公假出來體測,
是否能在12月1日(週五)就出來,
不然週六當天才放我出來,真的會趕不上考試時間...
上述兩個疑問,煩請有經驗的大大們能幫小弟解答
萬分感謝!!
作者: icpedslt (小ㄏ)   2017-10-21 17:08:00
保留受訓資格應該是在放榜前吧?如果你因分發確定單位,就叫留職停薪不叫保留資格了,需要先去報到再辦留職停薪如果你當兵那麼晚,可以去區公所人文課請他們幫你用延徵(用報到通知辦理),他會把你的兵單收回去,直到你受訓完合格實授了才要去當兵要體測應該是不能請公假吧,要乖乖請事假才行,不過我會建議你先把合格實授拿到再去當兵會比較好
作者: bmtu   2017-10-21 18:56:00
先替頭法吧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7-10-21 23:19:00
去求公所+1
作者: china5 (蓬萊民)   2017-10-22 02:18:00
保留受訓資格疑義請保訓會函復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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