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灣是主計治國?

作者: grmoon (露兒)   2017-10-10 17:47:00
樹大必有枯枝,人多必有白癡。(寫這麼長,我覺得我就是個白癡……)
我完全不反對會計職系裡有那種,看心情核章、退件的人物存在,但不要跟我說業務單位
就沒有。
會覺得會計這種人比較多,那純粹是錯覺,因為會計要應付的業務單位太多了,各位看看
自己機關裡,你的會計窗口一個人面對幾個科室?或是幾個局處?
你在想想你的窗口上面的主辦會計,他對應的是多少人?
所以會計一個爛,就會牽扯到很多科室,不像業務單位的科長再爛,也只有那個科室受苦
而已,但其實會計的爛人不會比較多。
遇到這種人你能怎麼辦?如果你的主管都看心情退你件,你怎麼辮?等他退休 (可惜現在
要等到65歲了),等他調走,不然就找更上面的人處理。(當然你也可以自己調走)
其實會計也是一樣的,你以為機關裡的會計就不怕你的首長嗎?你的首長是會去跟主計處
長嚼舌根或告狀的,主計處長聽到不會問嗎?不會處理嗎?會計主任也是會怕的。
再不然,會計主任四年就會調動,撐過四年比起來還是比等退休好一些些。
遇到爛人的解法就這樣了,當然也歡迎各位提解法。
扯遠了。
先說我真的沒讀過行政法,法學素養我想我真的沒有,就算我現在開始唸、或是主計訓練
時教這個,也不會比你們苦讀過的人來得強,各個職系都有自己的專業,也不是只有會計
沒考行政法,不要特別強求會計是個全才。
現在,我就以我微薄的知識,先給大家看一下會計法第99條:
各機關主辦會計人員,對於不合法之會計程序或會計文書,應使之更正;不更正者,應拒
絕之,並報告該機關主管長官。
前項不合法之行為,由於該機關主管長官之命令者,應以書面聲明異議;如不接受時,應
報告該機關之主管上級機關長官與其主辦會計人員或主計機關。
不為前二項之異議及報告時,關於不合法行為之責任,主辦會計人員應連帶負之。
為什麼會計很機車要你附東附西的?因為會計法第99條第三項說,主辦會計要付連帶責任

也就是說,你自己找死,就算你願意自己承擔後果,會計也可能因為這一條就被你牽連。
但是反過來說,這條其實也保護了會計人員,因為只要表示異議,會計就可以不被波及。
所以最聰明的會計可以這麼做:覺得不對就寫意見,長官批怎麼做就這麼做。
出事,就業務單位和長官的事。
會計可以涼涼看你死。
但大部份的會計都有點傻,會想讓業務單位和長官也沒事。
有個前輩跟我說過,會計是來解除大家的財務責任的,希望我們的章蓋下去,業務單位就
不用擔心會有事,寧可現在麻煩一點,也不要之後被認為有問題。
支出證明單來核銷餐費,可以啊,寫意見表示異議就蓋章過去了,何必跟業務單位吵這麼
久?很多時候我真的寧可動動筆寫意見,省下的時間我可以多看很多案子。(不過,根據
經驗,願意花大把時間來說服會計的案子,通常都有鬼(笑))
實際上,什麼情況吃飯會不給收據?(我自己想像有這幾種可能,對,我靠想像。)
1.店家沒有空白收據→這種我去買一本送他都行。
2.店家沒有營業登記→其實整張收據上,會寫不出來的只有統編而已,那為什麼沒有營業
登記?那是店家的事,會計管這麼多幹麼?
OK啊,審計去查店家的時候,店家說:很久了欸,我不記得了。
請問業務單位怎麼回?
於是會計請業務單位去拍菜單、和點了什麼菜。
店家有問題,但至少能證明這頓飯是真的有吃,責任只剩店家的。
如果店家是流動攤販,依法不用營業登記,那支出證明單上就寫清楚,會計看到也就算了
,審計問你時你也可以指給審計看,如果會計還是要求附照片什麼的,那理由跟上面一樣

3.店家有營業登記但不想開
狀況一:店家自首沒有開收據,審計來查時認為有逃漏稅,那請問業務單位有沒有協助逃
漏稅的嫌疑?
狀況二:店家辨解:就沒來吃當然沒開收據啊。請問業務單位怎麼解?
雖然業務單位最後或許可以沒事(對不起我沒有法學素養,我不知道遇到上面那些問題之
後會怎樣),但那過程我想沒有人會喜歡,就算會計在會辦時寫了意見,會計還是會被牽
扯進去(聲復時也是會計要彙整,業務單位不寫也是會計要催,審計有問題也是先找會計
問……),所以,會計最終還是希望審計看了就覺得滿意不要寫意見最好。
(雖然支出證明單這種狀況我肯定會很壞的送審計看這案啦)
當然,每個會計的想法和個性會有所不同,想像力也會不同,想到的風險不同就會要求不
同的東西來佐證,有的想到可以拍菜單,有的覺得把店面也拍下去比較好,有的請店家寫
領據當證明,有的會覺得幾千塊我賠得起,就放膽蓋白章下去,有的就會堅持到底,死活
不肯讓步,有的其實不知道這樣會有風險,就傻傻蓋下去。結果就是,各單位的要求會不
同。
但會計都知道最底限是要保住自己,行有餘力才是去保住業務單位。如果你發現你補了一
堆東西之後還是有事,那代表這案會計光自保都有困難了,無暇顧及你,或是涉及你的專
業,會計不懂,當然,也有可能會計沒有發現還有問題(會計沒有這麼偉大,我們連計算
機都會按錯)
這時候肯定有人會說:會計你們不要來保業務單位了,我們不想要!
可以!
這種時候請有種一點,拿著案子殺到會計主任面前跟他說:你少在那裡給我一直退文,我
他X就是不想補件,你就給我把意見寫下去然後蓋章!
如果會計還是不蓋章,就去跟機關首長講,讓機關首長去處理啊,前面說過了,會計主任
也是會怕的,所以,就勇敢的朝長官的辦公室前進吧!(對付爛人不就只能這樣嗎?) (…
…咳,會計背後有山的就自己看著辦,有好方法請分享,很多人有需求)
覺得會計沒有法學素養,就打臉他啊!會計都敢退文了,你不敢寫簽反駁嗎?法條一條條
列下去,有什麼好怕的?你會輸嗎?與其花時間爭執,不如打筆仗,白紙黑字看誰輸誰贏
,機關首長還是會有點腦袋的。簽完會計還會跟你要一份來收藏當護身符。
但是,麻煩不要又要叫會計不能寫意見又不願意聽會計的,要往火坑跳請自己跳,不要拖
著會計陪葬,薪水就這麼少,我們不想賠錢。
審計會看會計有寫意見的案子?你就站得住腳,你怕什麼?
你怎麼對其他人,就這麼對會計,不用因為是會計就特別忍氣吞聲,真的,因為會計真的
不是萬能,我們沒有思考到的點,也許真的是長期以來累積的遺毒,每個新手都是先看前
人怎麼做就學著怎麼做,我們已經習慣這麼做很久了,我們也許沒有察覺到世界已經不一
樣了,或是規定改了我們沒有注意到,會計的審核規定很多,光「支出標準審核作業手冊
」就這麼厚了,還不一定包含各種情況,當有人挑戰會計的時候,會計才有可能察覺,甚
至發文去問主計總處,也許就你一份文,可以解掉很多機關的瑣事。
(我也被挑戰過,有贏也有輸,但我很謝謝願意拿法條來挑戰會計的人)
現在主計總處有在推簡化核銷程序,但說真的,如果沒有人提出什麼東西覺得很多餘,那
怎麼簡化?覺得不合理就提出來,各自表達各自的想法,彼此找到都能接受的作法,才能
創造雙贏。
另,歡迎大家轉職系來會計,這大概是全國唯一一個只要七職等且不用經過人民選舉,就
能當主管「呼風喚雨」並享有「治國」權力的職系了,這麼好的職系,不轉嗎?而且我也
看過一轉職系就是主任的(沒山喔~),沒這麼難,考慮看看吧?版上很多人很需要只蓋白
章一點也不機車的會計主任,加入我們吧!(笑)
最後,這世界有一點很公平,就是當你覺得會計超機車、超煩、超討厭的時候,其實會計
心裡也覺得:遇到這種業務單位真的很衰。
作者: dormant412 (冬眠中拉)   2017-10-10 18:20:00
推這篇
作者: sways05 (hi hi)   2017-10-10 18:23:00
現在的機關首長也不是傻子 沒人敢批主計有出具意見的案子
作者: ccjj8 (ccjj8)   2017-10-10 18:44:00
原來
作者: bobbyst3217   2017-10-10 19:04:00
中肯推
作者: wl31 (唉呦味呀)   2017-10-10 19:16:00
推這篇
作者: dormant412 (冬眠中拉)   2017-10-10 19:20:00
別說首長了,問題就在沒人希望主計寫意見,又希望能過
作者: ccusup (123)   2017-10-10 19:30:00
每位主計人員奇特的內規背後都有一段故事,很有可能因此吃過虧,不然審核的內容越簡單,會計也樂得輕鬆
作者: aguey (aguey)   2017-10-10 19:42:00
何謂不合法之會計程序,會計文書?又應使之更正之作為?會計的作為作後還是搬出審計
作者: jonavark (親愛的我也愛你)   2017-10-10 19:51:00
又這裡不合法,其它機關又變合法了,何謂不合法?
作者: dormant412 (冬眠中拉)   2017-10-10 20:48:00
法規很奸詐啊!寫很寬!因為各自解讀所以才危險啊!誰知到法官會怎麼解讀呢
作者: x9011401 (吳小飛)   2017-10-10 21:26:00
推這篇,拜託你看會計不爽我們看你一直來盧也是討厭的要死好嗎...
作者: amabetter (我最愛小寶貝)   2017-10-10 23:24:00
主計人員推這篇,表達的很好!
作者: Changyi (絕臨日月吟嘯馳..)   2017-10-10 23:35:00
你人真的很好願意講這麼多,可惜不願意聽的還是不願意聽
作者: silentocean (寧靜海)   2017-10-10 23:51:00
原來連法學素養都沒有,只剩下心證跟保守心態
作者: wgc (ttt)   2017-10-11 00:01:00
說得好。
作者: bebebear (嗶嗶)   2017-10-11 02:12:00
推推~這篇讓我更懂主計的立場了!
作者: plumeriaho (plumeria)   2017-10-11 09:39:00
主計人推
作者: wayne2003 (頑石)   2017-10-11 11:50:00
審計人推
作者: tcod (圈)   2017-10-11 13:22:00
先推,不過實務上常見主計會A案的問題去刁B案
作者: jonavark (親愛的我也愛你)   2017-10-11 13:22:00
你們的章蓋了,我們就解除財務責任? 你有想過你蓋過的東西,業務單位已接過多少審核通知了?你有被課責嗎?少說些天馬行空,不切實際的話。
作者: tcod (圈)   2017-10-11 13:23:00
而忘了去考量B案真正需要注意的事項
作者: st42 (sunshine)   2017-10-11 19:38:00
這篇的作者人很好,願意說這麼多,可惜不願意聽的還是一樣大推最後一句,遇到這種業務單位還真是...
作者: dormant412 (冬眠中拉)   2017-10-11 20:52:00
真的別浪費時間在這裡吵架了,跟你的會計打筆仗實際啦
作者: soypeen (阿大)   2017-10-11 21:40:00
能每個案子都盲蓋,是我的夢。
作者: phoochen (美美飯)   2017-10-11 21:52:00
推這篇!說實話不僅是主計人員間做法不一樣,請問同一個業務單位,同一個科的承辦人作法、法規解讀有一樣嗎?
作者: Yanrei (大小姐萬歲!)   2017-10-11 23:01:00
說真的,挑戰主計根本是拿自己生命(無誤)開玩笑如果碰到性格強烈一點的,他每次會辦都給你寫些模稜兩可的意見,是否符合、有無疑義、請本權責執行辦理你就每天在那邊退文綜簽重寫到死然後經費規劃跟別人幾乎一模一樣,就說你是否有規避法規意圖,請加會政風我看過的大部分單位都是對會計客客氣氣,誰敢正面硬上?
作者: mistfeast (ahajessica)   2017-10-13 08:15:00
有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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