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大必有枯枝,人多必有白癡。(寫這麼長,我覺得我就是個白癡……)
我完全不反對會計職系裡有那種,看心情核章、退件的人物存在,但不要跟我說業務單位
就沒有。
會覺得會計這種人比較多,那純粹是錯覺,因為會計要應付的業務單位太多了,各位看看
自己機關裡,你的會計窗口一個人面對幾個科室?或是幾個局處?
你在想想你的窗口上面的主辦會計,他對應的是多少人?
所以會計一個爛,就會牽扯到很多科室,不像業務單位的科長再爛,也只有那個科室受苦
而已,但其實會計的爛人不會比較多。
遇到這種人你能怎麼辦?如果你的主管都看心情退你件,你怎麼辮?等他退休 (可惜現在
要等到65歲了),等他調走,不然就找更上面的人處理。(當然你也可以自己調走)
其實會計也是一樣的,你以為機關裡的會計就不怕你的首長嗎?你的首長是會去跟主計處
長嚼舌根或告狀的,主計處長聽到不會問嗎?不會處理嗎?會計主任也是會怕的。
再不然,會計主任四年就會調動,撐過四年比起來還是比等退休好一些些。
遇到爛人的解法就這樣了,當然也歡迎各位提解法。
扯遠了。
先說我真的沒讀過行政法,法學素養我想我真的沒有,就算我現在開始唸、或是主計訓練
時教這個,也不會比你們苦讀過的人來得強,各個職系都有自己的專業,也不是只有會計
沒考行政法,不要特別強求會計是個全才。
現在,我就以我微薄的知識,先給大家看一下會計法第99條:
各機關主辦會計人員,對於不合法之會計程序或會計文書,應使之更正;不更正者,應拒
絕之,並報告該機關主管長官。
前項不合法之行為,由於該機關主管長官之命令者,應以書面聲明異議;如不接受時,應
報告該機關之主管上級機關長官與其主辦會計人員或主計機關。
不為前二項之異議及報告時,關於不合法行為之責任,主辦會計人員應連帶負之。
為什麼會計很機車要你附東附西的?因為會計法第99條第三項說,主辦會計要付連帶責任
。
也就是說,你自己找死,就算你願意自己承擔後果,會計也可能因為這一條就被你牽連。
但是反過來說,這條其實也保護了會計人員,因為只要表示異議,會計就可以不被波及。
所以最聰明的會計可以這麼做:覺得不對就寫意見,長官批怎麼做就這麼做。
出事,就業務單位和長官的事。
會計可以涼涼看你死。
但大部份的會計都有點傻,會想讓業務單位和長官也沒事。
有個前輩跟我說過,會計是來解除大家的財務責任的,希望我們的章蓋下去,業務單位就
不用擔心會有事,寧可現在麻煩一點,也不要之後被認為有問題。
支出證明單來核銷餐費,可以啊,寫意見表示異議就蓋章過去了,何必跟業務單位吵這麼
久?很多時候我真的寧可動動筆寫意見,省下的時間我可以多看很多案子。(不過,根據
經驗,願意花大把時間來說服會計的案子,通常都有鬼(笑))
實際上,什麼情況吃飯會不給收據?(我自己想像有這幾種可能,對,我靠想像。)
1.店家沒有空白收據→這種我去買一本送他都行。
2.店家沒有營業登記→其實整張收據上,會寫不出來的只有統編而已,那為什麼沒有營業
登記?那是店家的事,會計管這麼多幹麼?
OK啊,審計去查店家的時候,店家說:很久了欸,我不記得了。
請問業務單位怎麼回?
於是會計請業務單位去拍菜單、和點了什麼菜。
店家有問題,但至少能證明這頓飯是真的有吃,責任只剩店家的。
如果店家是流動攤販,依法不用營業登記,那支出證明單上就寫清楚,會計看到也就算了
,審計問你時你也可以指給審計看,如果會計還是要求附照片什麼的,那理由跟上面一樣
。
3.店家有營業登記但不想開
狀況一:店家自首沒有開收據,審計來查時認為有逃漏稅,那請問業務單位有沒有協助逃
漏稅的嫌疑?
狀況二:店家辨解:就沒來吃當然沒開收據啊。請問業務單位怎麼解?
雖然業務單位最後或許可以沒事(對不起我沒有法學素養,我不知道遇到上面那些問題之
後會怎樣),但那過程我想沒有人會喜歡,就算會計在會辦時寫了意見,會計還是會被牽
扯進去(聲復時也是會計要彙整,業務單位不寫也是會計要催,審計有問題也是先找會計
問……),所以,會計最終還是希望審計看了就覺得滿意不要寫意見最好。
(雖然支出證明單這種狀況我肯定會很壞的送審計看這案啦)
當然,每個會計的想法和個性會有所不同,想像力也會不同,想到的風險不同就會要求不
同的東西來佐證,有的想到可以拍菜單,有的覺得把店面也拍下去比較好,有的請店家寫
領據當證明,有的會覺得幾千塊我賠得起,就放膽蓋白章下去,有的就會堅持到底,死活
不肯讓步,有的其實不知道這樣會有風險,就傻傻蓋下去。結果就是,各單位的要求會不
同。
但會計都知道最底限是要保住自己,行有餘力才是去保住業務單位。如果你發現你補了一
堆東西之後還是有事,那代表這案會計光自保都有困難了,無暇顧及你,或是涉及你的專
業,會計不懂,當然,也有可能會計沒有發現還有問題(會計沒有這麼偉大,我們連計算
機都會按錯)
這時候肯定有人會說:會計你們不要來保業務單位了,我們不想要!
可以!
這種時候請有種一點,拿著案子殺到會計主任面前跟他說:你少在那裡給我一直退文,我
他X就是不想補件,你就給我把意見寫下去然後蓋章!
如果會計還是不蓋章,就去跟機關首長講,讓機關首長去處理啊,前面說過了,會計主任
也是會怕的,所以,就勇敢的朝長官的辦公室前進吧!(對付爛人不就只能這樣嗎?) (…
…咳,會計背後有山的就自己看著辦,有好方法請分享,很多人有需求)
覺得會計沒有法學素養,就打臉他啊!會計都敢退文了,你不敢寫簽反駁嗎?法條一條條
列下去,有什麼好怕的?你會輸嗎?與其花時間爭執,不如打筆仗,白紙黑字看誰輸誰贏
,機關首長還是會有點腦袋的。簽完會計還會跟你要一份來收藏當護身符。
但是,麻煩不要又要叫會計不能寫意見又不願意聽會計的,要往火坑跳請自己跳,不要拖
著會計陪葬,薪水就這麼少,我們不想賠錢。
審計會看會計有寫意見的案子?你就站得住腳,你怕什麼?
你怎麼對其他人,就這麼對會計,不用因為是會計就特別忍氣吞聲,真的,因為會計真的
不是萬能,我們沒有思考到的點,也許真的是長期以來累積的遺毒,每個新手都是先看前
人怎麼做就學著怎麼做,我們已經習慣這麼做很久了,我們也許沒有察覺到世界已經不一
樣了,或是規定改了我們沒有注意到,會計的審核規定很多,光「支出標準審核作業手冊
」就這麼厚了,還不一定包含各種情況,當有人挑戰會計的時候,會計才有可能察覺,甚
至發文去問主計總處,也許就你一份文,可以解掉很多機關的瑣事。
(我也被挑戰過,有贏也有輸,但我很謝謝願意拿法條來挑戰會計的人)
現在主計總處有在推簡化核銷程序,但說真的,如果沒有人提出什麼東西覺得很多餘,那
怎麼簡化?覺得不合理就提出來,各自表達各自的想法,彼此找到都能接受的作法,才能
創造雙贏。
另,歡迎大家轉職系來會計,這大概是全國唯一一個只要七職等且不用經過人民選舉,就
能當主管「呼風喚雨」並享有「治國」權力的職系了,這麼好的職系,不轉嗎?而且我也
看過一轉職系就是主任的(沒山喔~),沒這麼難,考慮看看吧?版上很多人很需要只蓋白
章一點也不機車的會計主任,加入我們吧!(笑)
最後,這世界有一點很公平,就是當你覺得會計超機車、超煩、超討厭的時候,其實會計
心裡也覺得:遇到這種業務單位真的很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