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灣是主計治國?

作者: soypeen (阿大)   2017-10-10 16:00:44
※ 引述《cannengue (是時候了吧~)》之銘言:
: 工程業務單位來說一下好了
: 讓大家知道為啥會計單位都讓人覺得是活在天上
: 我們這邊的會計課員根本不聽解釋的
: 1.影本附件沒蓋「影本與正本相符」
: 就是死刑,直接退全部
: 難道蓋了就不會作假,不蓋就是作假嗎?
: 要求我們都要蓋不就是會計單位沒懶趴審核的概念嗎
支出憑證處理要點第七點規定,支出憑證如有遺失或供其他用途者,應檢附原立據人簽名負責證明與原本相符之影本。
何謂支出憑證?依同要點第二點規定,係證明支付事實所取得之收據、統一發票或"相關書據"。
如果你的影本附件屬於上述相關書據,那要求你蓋與正本相符很正常。如果不是,那個要求應該就多於了。
: 2.差旅費領款人要求一定要蓋私章
: 我沒帶章要親簽還不行!
: 我說我他媽的本人簽名是會比私章還會作假嗎?會計課員就說他沒看過有人簽名不蓋章的
: ,邊大聲碎唸我很狗怪邊退件
這邊我只能說,你比較衰小。
作者: het97306 (a i b t)   2017-10-10 16:11:00
遇到了就衰洨,然後還要人立牌坊?
作者: Amygo (心在何方)   2017-10-10 16:16:00
看這系列文就知道衰小的可不是個案,常態啊
作者: jonavark (親愛的我也愛你)   2017-10-10 17:16:00
請問若是契約影本是證明"支付事實"的書據嗎?
作者: Amygo (心在何方)   2017-10-10 19:16:00
可以啊,喜帖是私事,只要我爽有什麼不可以?公家的事,也是可以啊,喜帖是私事,只要我爽有什麼不可以?公家的事,也是你爽怎樣就可以喔?拿私事類比公事咧你爽怎樣就可以嗎? 拿私事類比公事咧人家嗆明法規拿出來,拿不出來扯些私事來比喻XD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