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nnengue: 我們的也是要加蓋職章,重點不在於退文,重點在於要求10/10 12:00
→ cannengue: 蓋這種自慰用的章根本無聊透頂10/10 12:00
→ bota: to cannengue: nonono, 這不是自慰, 這是推責任用的10/10 12:03
→ bota: 下面有人回了10/10 12:03
→ bota: 以下的情形, 要考慮10/10 12:04
→ bota: (1) 影印好了, 比如說金額1000010/10 12:04
→ bota: (2)事後正本修改成9000(正本修改部分, 當然有蓋校正章)10/10 12:05
→ bota: 那你還拿原先的影本去請款 10/10 12:05
→ bota: ps: 因為你有蓋 "與正本相符"+"職章"10/10 12:06
→ bota: 最後是承辦人被捉喔10/10 12:06
推 nocture: 辦工程遇到無卵兼無腦主計真是無言10/10 12:06
→ cannengue: To bota 我知道這種狀況,就是會計無卵蛋,沒啥好說的10/10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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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cannengue:
就算沒蓋"影本與正本相符"的章
如果最後發現有溢付工程款的情況
是誰要去向廠商追討?
不會是主計,比較大的機會是你承辦人。
是誰有圖利廠商之嫌?
也不是主計,一樣是你承辦人的責任。
如果你在被退件後,再確任一下,
發現到正本有改過,影本卻沒重印,
這時去重印一下再蓋個章。
這個退件可是幫你省下日後很多很多麻煩的。
如果一個工程單位的承辦人不多思考一點,
是很容易被廠商牽著走的,
你一時的便宜行事,都是增加你自己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