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版務]建議版規新增版主資格

作者: Marchosias (living mob)   2017-09-24 11:28:06
※ 引述《Reewalker (報告饅頭班長不夠)》之銘言:
感謝版主熱心回文啊 敝人內心法喜充滿 但是因為出門在即 簡單回應即可。
: 2.查ip跟批評人家而被水桶的ptt實務上也有
: 而且還更重
: https://www.ptt.cc/bbs/NCCU/M.1393739330.A.AF0.html」
阿 所以版主現在願意解釋有關前陣子m版友被冠以人身攻擊的理由嗎?
請問您是依據哪一段話,哪幾個字判定他是人身攻擊? 盼請開示
再者,本版是PublicServan版 不是NCCU版
您不要拿清朝劍砍本朝官啊,你因為版友查了你IP就桶人,依據是哪條?
況且你跟你室友(?)抱歉我不確定你們是住同一屋簷還是一個身體兩個頭所以打問號
被站方認定是否為Multi_ID的文轉過來也被砍,依據是?
: 3.公法問題
: 是不是要申請釋憲
: 書讀通了不會有這問題
釋憲是不用,敝人僅建議修改版規裨益本版公務員更能暢所欲言而已
反正您都說自己那麼會讀書,想當版主就趕快報名年底地特吧
明年就能參選囉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7-09-24 11:29:00
你小心被用酸人跟人身攻擊水桶
作者: Reewalker (報告饅頭班長不夠)   2017-09-24 11:32:00
不會的,除非語氣更酸更強烈或是去人肉他人.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7-09-24 11:33:00
喔,誰知道你的標準?pH低於多少才算違反板規?
作者: Reewalker (報告饅頭班長不夠)   2017-09-24 11:36:00
的確不是nccu,人家判一個半月我們判很輕.另外這案子已公告理由,當事人還在申訴程序中.只提醒版友批評公眾人物可以,對特定版友針鋒相對還是針對性行為就要小心
作者: GuessTH (ˋ(′~‵")ˊ)   2017-09-24 11:45:00
違法行為請當事人自行民間法院提告,PTT板務、小組乃至站方並無司法審判權(小組長說明)#1PnddtDp (L_LifeJob)
作者: Reewalker (報告饅頭班長不夠)   2017-09-24 11:50:00
嚴格來說版主一職只是打雜,社會生產力無,寫履歷也沒人理.更遑論有啥現實司法審判權還判決執行權.只能在虛擬世界做些網路設定.但PTT也是有網路釣魚,也有人濫訴.更給站方困擾不斷.大家跟PTT站方是私法自治.免費使用人家資源還給站方帶麻煩有啥意義.再說依版規禁針爭相對,也無違ROC法律,並前置解決紛爭避免日後興訟以及培養風氣預防網路釣魚.受益者也是使用者跟站方,有何不妥??
作者: zzzzaaaa (1111)   2017-09-24 12:02:00
重點一直是大家都覺得你不適任亂水桶 反而來罵公務員的你卻不桶
作者: Reewalker (報告饅頭班長不夠)   2017-09-24 12:03:00
昨天桶了四個版友都是針對其他版友不是針對我,您在說啥???罵特定公務員版友的也桶了呀 [公告] 使用者somekiller禁言另外只要言論有針對特定版友都可以置底檢舉特定版友又不是公眾人物.批評對方學習態度與能力,還質疑人家論文自己寫的.還去端人家底給大家檢視被當事人檢舉.底下推文也一堆讚成桶您故意無視.你選擇性無視的東西也太多了.本版本來就禁止針鋒相對.鎖文避免爭吵又如何??還是放著等網路釣魚??現實生活比較重要,有事就去辦吧.網路只是虛擬世界...另外只能說主觀解釋不同.不同人會有不同認定,不同法官間對人身攻擊的定義也會不同.您為這種事現實生活起疙瘩也是不值啊
作者: pam20100214 (123)   2017-09-24 16:37:00
M不就引戰大王,在家講話沒人聽,整天酸人為樂
作者: bohan0817 (小雞為主有認識的人天天)   2017-09-24 20:59:00
樓上護航太明顯
作者: BlackCoal (居士隱埋偏仕)   2017-09-24 21:05:00
m大引戰大王沒錯呀,你覺得他引戰,那就用引戰規定辦他,你覺得他肉搜就用相關規定辦他,這樣當事人也才可以申訴。結果版主用人身攻擊這條桶他8天?!要說引戰不好的話,他媽的兩篇來引戰的釣魚文都沒事,然後在釣魚文底下噓的被桶,搞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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