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是否需做契約變更

作者: quaker5566 (就是桂格啦)   2017-08-29 09:34:36
大家好:想請問一個實作實算的勞務採購契約,在契約日期結束後,要辦理竣工時,因為
當中有一個原本預定要施作之項目因為不可抗拒之因素而不施作(該項目金額只占8%),
會計認為該項目沒有施作,因而要做契約變更,想請問這樣是否合理?
因為是實作實算,而且沒有超過契約金額,因此做契約變更個人覺得沒有意義,想詢問大
家之意見,謝謝!
作者: parkromi (亞頎)   2017-08-29 10:36:00
看你契約第三條第二項
作者: gt3glaylove (gt3glaylove)   2017-08-29 11:28:00
那就是耶要 ,打錯字
作者: lingpxs (Kelly Lin)   2017-08-29 12:04:00
看要減價收受或辦理變更呀 建議變更對你比較好實做實算是依契約規定項目做多少給多少錢 跟預定要施作那些那些項目沒絕對關聯
作者: Crossbearer (該隱)   2017-08-29 12:46:00
要看是派工單性質還是契約明定需施作項目。前者的話,沒派工該項目本來就不需計價;如果是後者,因為本就屬契約明定要施作項目,只是計價方式採實作數量結算,現因不可抗力造成規定要做但不能做,理論上似乎採契變敘明理由不施作不計價較妥當另外,有沒有契變的確對結算金額沒影響,但查案的人有時候會扯說是不是那項不好做廠商才不做,與其口頭解釋半天,不如程序完整性做好讓人自己看
作者: ilyforever   2017-08-29 22:09:00
同意樓上C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8-29 22:29:00
還是要補個簽出來,不要在驗收結案那邊在簽....
作者: wave1et (百分百殖利率)   2017-08-30 00:23:00
上簽說清楚吧,若時間到就先部份驗收,沒爭議的先處理完,有爭議的地方在慢慢討論~
作者: firetfd119 (gogogo)   2017-08-30 08:43:00
減價收受不是還要罰違約金嗎?廠商願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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