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補助相關規定適用疑義

作者: gm211005   2017-01-10 20:26:45
小弟任職於某鄉鎮市公所,因為之前首長指
示由本課自己創設學齡前補助 “辦法”,前承
辦人已依地方制度法第27條第3項送縣府
及代表會備查,代表會發文建請公所應依
地方制度法第28條規定訂定“自治條例”送代
表會審查,因府會關係不佳,且代表會已刪
除相關預算故尚無經費可供支應,雖已依法
條規定向首長解釋過,但首長卻堅持用 “辦
法”先行辦理(跳過代表會,直接受理民眾申
請,待向代表會追加預算通過再發放)
疑慮:
1、學齡前補助係屬重大給付事項,關
於人民重大權益事項應以"自治條例"訂定,
而不得以自治規則訂定,我的觀點是對的
嗎?
2、在尚無經費的前提下,有無更好的解決辦
法,使長官知難而退,或是使整件事情順利
解決呢?
先感謝版上各位前輩不吝指教!
作者: misscafe (下象棋請呼叫我)   2017-01-10 20:33:00
有先找主計談談嗎?
作者: gm211005   2017-01-10 21:18:00
已詢問過,主計目前也無解
作者: yeomanc (yeomanc)   2017-01-10 21:41:00
本案聽起來是先受理申請,等有錢再發放上面的人想怎麼做就依他的意思只不過在簽核的意見上會加註尚未有相關預算是否等有相關預算再予以受理為妥提供類似案例給你"彰化縣政府生育補助實施要點"看名稱像是自治規則,想辦追加預算,議會一樣不爽買單
作者: snake79715 (beatmeit)   2017-01-10 21:49:00
哪個縣?
作者: knowing (花轟)   2017-01-10 21:59:00
受理了到時沒錢是要被民眾罵嗎
作者: sweetJ (嗯...是我)   2017-01-10 22:18:00
沒錢還可以受理民眾申請也是服了他了,標準沒事找事
作者: liaomy (挪威的森林)   2017-01-10 22:38:00
財爺要說話 沒有錢怎麼動支
作者: zzzzaaaa (1111)   2017-01-11 00:36:00
受理時記得說明沒錢就好,首長可能就是要民眾跳腳去施壓代表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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