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徵求對開放政府有興趣的公務員鄉民

作者: j0588 (scarecrow0588)   2016-12-02 00:25:31
※ 引述《sorrows (苗栗小五郎)》之銘言:
: 要改革創新開放
: 靠不應該是宗教式的熱情 先立法 定出法定職權和組織制度再找人
: 要徵人請上
: http://www.dgpa.gov.tw/lp.asp?CtNode=384&CtUnit=167&BaseDSD=7&mp=7
: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 天下攘攘皆為利往
: 你要找人 拿得出香蕉只請得起猴子 只拿出口號 來的都是白痴
: 我來當你新政的熱血公務員 幫你做事 為你錦上添花 增加你的光彩
: 你能給我什麼??一億美金?兩億歐元??破格拔擢升官發財?還是有正妹帥哥相伴??
: 我財務不自由 不得不為五斗米折腰 寡廉鮮恥不知改進
: 開放政府如果成功 小小承辦都照辦 如果失敗 小小承辦也會循過去無數的宦海浮沉
: 清理前人前留下來的渣滓
: 請唐政委安心的幹吧
哈哈哈~
看到這裡不由得大笑三聲叫聲好!
這是我看到目前為止,最能抓到重點的一篇。
確實台灣是法治國家,建議唐委員應該朝立法的方向走。要立法不容易,但只有制定法律
,才能夠將妳的開放政府制度延續下去,不致於因為改朝換代而前功盡棄,而這也正可以
驗證妳推動開放政府的決心。
本魯小時候,也曾經負責操盤兌現新就任總統的政見,也曾經被精實的政務委員抓去處理
一堆難纏的危機。那時開個會,所有部會全員到齊;逼著各部會成立工作小組,與會代表
沒人敢有異見。但又怎樣?總統下台了,院長換人了,幾個月後偷偷一紙公文就廢掉了所
有一切。
而一些沒什麼鳥用的制度,只因為法有明文,即使改朝換代,各級政府還是不敢不從,當
然偷斤減兩是免不了的啦。
台灣是法治國,不是人治,要建立制度,請先立法。謝謝
作者: tckuo (tckuo)   2016-12-02 00:39:00
現在立的法之後也可能會被修訂或廢止的
作者: audreytang (鳳)   2016-12-02 02:00:00
現有的行政程序、資訊公開、個人資料相關法律,能以節省事務成本的方式,確切落實,已經是我們能夠具體貢獻之處。其他實驗性質較高的做法(也是有參考國際立法例),一旦確定可行,又能有立法委員願意合作,當然樂見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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