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採購廠商申請停業問題

作者: olen117 (彈藍調 救台灣!!)   2016-11-30 11:50:57
※ 引述《subaltern ()》之銘言:
: 各位先進好,小弟所屬單位遇到一件個案,
: 採購單位辦理一件小額工程採購,逕洽A廠商辦理完成,A廠商請款時表示:
: 由於本公司從今年X月起(時間點在逕洽前)已申請停業一年,
^^^^^^^^
: 現在收款無法以公司名義開發票,請求單位將款項匯入協力廠商B的帳戶,
: 開B廠商的發票讓採購單位核銷。承辦人簽會主計政風並請首長核可。
: 採購單位表示,A廠商說一時忘記已經申請停業了,而該件工承辦理時程又趕,
: 簽辦時並未發現,知道時也來不及了,這是他能想出最好的處理方式。
: 我看到是覺得很毛,但主計與政風兩位主任都覺得好像也沒別的辦法。
: 敢問各位先進,此種處理方式可行嗎?或是有更好的做法?煩惠賜高見,先行謝過。
google了一下~
自行申請停業的部分法規上好像都是1年為限,而且是隨時可申請復業,不是強制的~
所以我想到的方法有二...
一是叫A廠商去申請復業,之後再來開發票請款,反正小額採購也沒啥請款壓力,
明年1/15以前出帳就行了,廠商領到錢後要辦停業就再去申請就好了吧~
A廠商在承攬的時候沒有提出來其實責任比較大...
二是從需求簽那裏就抽換(或是重簽)為B廠商,這樣核銷才可以用B廠商的發票~
如果是需求簽A,然後付錢給B...
我第一個想到的是A廠商有沒有逃漏稅的問題(發票5%營業稅),
再來就是"協力廠商"這個概念也不是用嘴巴說就可以的事情,
印象中(有錯再請高手補正),就算是招標案件,
主要廠商倒閉要直接付錢給下包,在須知裡面也有對應的選項要勾選
履約期間要發文做債權的設定??(我沒實際辦過:))
以這個案子來看A廠商也沒有倒閉,好像不太適當
如果小人一點來看這個問題...
有沒有可能A廠商在外面有欠債,錢進戶頭就會被銀行扣走
所以用人頭帳戶(B廠商)的發票來領!?
我要說的是未知的地雷有點多..
還是小心為上吧
給你參考看囉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11-30 12:33:00
當然,在法院強制執行前置作業的債權調查還未來之前款項支付到第三方還是會有一定風險更不用講,若是屬於內部問題, A 不是 A 的時候到時 B 拿著大小章或者是告訴書,要求機關凍結支付在判決前暫時不可支付給A指定的帳戶
作者: subaltern   2016-12-02 13:02:00
感謝各位的高見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