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軍公教勞65歲退休獲共識

作者: Jiton (找高雄好房)   2016-10-18 13:11:09
其實個人有個建議可以參考看看
就是繳費繳多少可以領多少的概念
提早死亡未領的部分則一次返還給法定繼承人
舉例來說工作20年的軍公教勞
從工作到退休期間共累積584萬元的退撫金在自己的帳戶
然後自退休起隔月起領取每月退休金 但只領取20年為限
故每月約領取 3.2萬餘元
假設25歲開始工作累積20年到45歲退休則只能請領到65歲
65歲以後則請自行想辦法 如65歲前死亡則剩餘金額返還給法定繼承人
假設25歲開始工作累積30年到55歲退休則只能請領到85歲
85歲以後則請自行想辦法 如85歲前死亡則剩餘金額返還給法定繼承人
依此類推
因為是領自己帳戶內的退撫金 故不會有排擠到其他人員的退撫金情形
同時也能達到基金永續
那會有人問那後續自己想辦法的時間呢!
拜託 你只存20年的錢 你好意思領30年喔 請符合比例原則好嗎?
當然是自己想辦法啊 看是要靠子女或是靠商業保險~任君選擇囉
作者: j0588 (scarecrow0588)   2016-10-18 16:45:00
我也覺得可以考慮,既然都說是餘命延長造成月退支出愈來愈重,為什麼不甘脆限制領月退的年限就好?至於要依年資而有不同或是固定年限,都可以再試算現在也有以房養老的制度了,真的活到8,90歲,自己還是應該多負點責任
作者: knowing (花轟)   2016-10-18 17:50:00
買不起房子啊大家統一一次領 把月退廢了最乾脆
作者: ihakkanet (健人就是腳勤)   2016-10-18 20:17:00
我覺的一次領叫台銀給3趴優存比較實際
作者: monica (小丸子)   2016-10-19 00:11:00
所有權利義務,改跟勞工一樣,退撫、公保退掉,改投勞保、勞退算了加班費可乘%數,可組工會,可兼差,還比較實際
作者: omega0803 (a za)   2016-10-19 22:30:00
同意樓上,如果65歲才能領,請讓我們可以兼差賺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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