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公務人員長輩對我的叮嚀

作者: Bergoglio (peace)   2016-10-10 14:37:21
前幾天接到長輩打來的電話
他幹公務員30年以上了 剩1~2年要退休
他對我第一個叮嚀是:
印不離身 身不離印 印在人在 印亡人亡 (後面兩句我自己加的 XD )
職章要隨身攜帶 不能亂丟在桌上
就算是上個廁所也一樣
意思就是怕別人拿去偷蓋 而自己卻不知道
他說他一直都維持這個習慣到現在
聽起來有點嚇人
有這麼嚴重嗎~~???
各位前輩以為如何?
作者: sulamau (俗辣茂)   2016-10-10 14:38:00
看你作的業務是否重要,如果是收發文那種就沒差
作者: jjw0330 (真心英雄)   2016-10-10 14:40:00
聽朋友說.現在都電子簽.蓋章的都是傳閱.小事居多.
作者: augustlion (new)   2016-10-10 14:42:00
放心 真要搞會有很多小步數~好好搞定人際關係 眼睛睜大比較重要
作者: otis000 (otis)   2016-10-10 14:50:00
目前聽過最天兵的是廠商的人去刻了承辦人的印章來蓋結果名字還刻錯字瞬間就被抓包然後吃了偽造文書
作者: newrocco (為什麼?)   2016-10-10 15:15:00
小步數? 可以分享一下嗎?
作者: Xusucks (犬)   2016-10-10 15:20:00
小步數就是明者投桃報李、溜鬚拍馬、標榜拉攏、結拜連襟暗者,造謠、排擠、栽贓、嫁禍
作者: augustlion (new)   2016-10-10 15:25:00
樓上專業
作者: viral77321 (異戊二烯)   2016-10-10 15:41:00
四大明槍,四大暗箭!!
作者: nf7689 (輕飄飄)   2016-10-10 15:55:00
我都直接丟桌上耶!有種就拿去蓋看看
作者: Min70916 (~堯~)   2016-10-10 16:10:00
看單位,看文化,看地方,看人品
作者: kinuhata (kinuhata)   2016-10-10 16:14:00
待的單位需要這樣處處提防的話 建議早點調走比較實在
作者: ssarc (ftb)   2016-10-10 16:31:00
結果因為隨身攜帶,反而職章不見 XD
作者: ezmantalk (來練肖話)   2016-10-10 16:38:00
要看同事 有聽過的確會有人趁不在(請假或公出)拿別人的職名章 是聽當事人講的 所以真的有人會這樣作但也很容易被發現 只是事後你要去證明那不是你蓋的要浪費很多時間 所以人不在最好收起來 要不要鎖自已決定…
作者: foone (請問甚麼)   2016-10-10 16:47:00
這要看你是不是被排擠的對象
作者: mylo   2016-10-10 17:33:00
辦公室都有攝影機 要做壞事自己跳坑很歡迎啊
作者: gt3glaylove (gt3glaylove)   2016-10-10 17:34:00
我印章都放抽屜但沒有鎖,同事都說你那麼俗辣一定天天帶回家。他的印章都放桌上!只是不會有人白目亂拿去蓋,大家都想明哲保身其實我也沒帶回家只是放抽屜而言不過我連鎖也懶的鎖
作者: kirok (寂靜)   2016-10-10 17:50:00
職章上班放桌上,下班收抽屜,好膽拿去蓋看看...
作者: yeomanc (yeomanc)   2016-10-10 17:50:00
我職章常常亂放亂丟,小心是好事如同上面要看你辦啥業務跟機關風氣決定
作者: mmas (狗狗)   2016-10-10 17:52:00
我都丟桌上
作者: babybaebae (baebae)   2016-10-10 17:54:00
我們還好耶
作者: mychat (天堂與套房)   2016-10-10 18:48:00
7成看自己做人失不失敗 3成看別人人渣程度
作者: xdbx (羊阿兵)   2016-10-10 18:50:00
坐我旁邊的大哥說他以前被搞過 所以現在下班印章都會鎖起來
作者: sbreezer ( 微塵風 )   2016-10-10 18:58:00
看單位風氣
作者: sheng1300905 (sheng)   2016-10-10 20:37:00
就怎知道哪天會不會有白目為了便宜行事拿你的章來蓋所以章至少不要放在桌上讓人看到就拿去蓋
作者: tsunaima (Taka好帥)   2016-10-10 21:06:00
看單位~調來新單位第一天主管就要求職章要放在抽屜...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10-10 21:33:00
還好啦 偽造變造公文書罪也不輕刑法第211條,偽造、變造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大家考進公職都不容易,有誰會輕易砸了自己飯碗的嗎?
作者: SCLPAL (看相的說我一臉被劈樣)   2016-10-10 21:56:00
麻煩的是舉證=w=? 我以前待過的單位有過寄給民眾的通知函被同仁偷換過,變成有部分是錯誤的。民眾打電話來問才知道雖然這不是偷用印章,但是也是弄錯誤版把正確版換掉後來上面用未盡SOP輕罰<----但是還是讓當事人不爽因為想一下就知道同一份底稿最好是可以印一次印出2種內容(好吧,如果要說被處罰的人是自己想栽贓別人,花很大功夫營造自己被別人整,那就算了=w=
作者: thioploca (喵喵狗)   2016-10-10 22:09:00
章都帶在身上
作者: princetamaki (晴空的赤臘角機場)   2016-10-10 22:23:00
有看過有人被偷用過章 當場傻眼 所以不一定是做人失敗問題 而是有些人就是滿__的
作者: viro72 (阿斯)   2016-10-10 22:31:00
他說的是對的,小弟的業務印章也沒這麼重要,但前幾個月發生印章被同事偷蓋的事件,如果那案件出了什麼問題,或者他是做什麼不正當行為,到時我也會被拖下水,雖然只要舉證他是偷用我的印章,但光舉證就夠你煩了,建議你隨身保管較好
作者: xxxmanxxx (Orz)   2016-10-10 22:40:00
真要陷害偷用,直接去刻一個一樣的不是更方便?
作者: viro72 (阿斯)   2016-10-10 22:43:00
職章上做記號,這點很好處理吧..缺個角就可以辨別了
作者: VASTSKY (長空)   2016-10-12 22:21:00
不怕麻煩的話,職章鎖起來,直接用簽名代替蓋章
作者: sandy0717c (林詩詩)   2016-10-15 04:11:00
看單位吧...我們都直接丟桌上
作者: gibbsc (阿吉)   2016-10-28 13:38:00
我們都丟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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