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廠商提出疑義期限已過?

作者: appie (appie)   2016-08-23 20:20:01
各位先進好:
參考最有利標
投標須知有寫,
一、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
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
足1日者,以1日計。
二、 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
問題1: 等標期是7天, 7*(1/4)=2
廠商如果在第3天以後(含第3天)書面提出疑義, 機關是否需書面答復?
問題2: 廠商提的疑義, 經確認是誤植(但已過了可提出疑義期限)
請問機關該如何做,才符合採購法? 是否需向廠商口頭說明等
以上麻煩各位了,
先謝謝!! 感激不盡!!
作者: wands (麥香紅茶NN￾ ￾N )   2016-08-23 20:47:00
1.先確認廠商是疑義或異議2. 若確認是招標文件有誤 更換文件並視需要是否延長等標期
作者: appie (appie)   2016-08-23 20:50:00
你好,我認為是疑義,因多了一行字(沒刪到),異議是有爭議的意思嗎?w大你好,請問已過了可提出疑義的期限,是否還需要更正文件?
作者: wands (麥香紅茶NN￾ ￾N )   2016-08-23 20:57:00
得依採購法41條第2項辦理總比明知招標文件有重大錯誤 還堅持開標 來的妥適
作者: appie (appie)   2016-08-23 21:09:00
謝謝!! 感激不盡!!
作者: OolightoO (極光)   2016-08-24 07:41:00
可以參考細則105-1的精神來用41條自行更正
作者: futureq (無名再見)   2016-08-24 08:00:00
如果真的是機關的問題就上簽,就上簽重新公告延長招標期限,不要開標。不然以後也很麻煩拉。明明有問題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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