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朋友去應徵某機關,有幸也錄取了,但目前任職機關的首長不給調,但錄取機關
願意以非現職人員進用我朋友,所以我朋友向任職機關提出離職,但首長不給辭,
所以我以電子郵件向考試院詢問了幾個問題,如下:
1.公務人員辭職應於何時提出?
2.前揭公務人員辭職日期,應由誰決定?(公務人員/機關首長)
3.機關首長是否有權不准辭職?或不予決定?或延押公文?
4.公務人員辭職如遭機關刁難或不准辭職者,公務人員有何救濟管道?
下面是考試院的回覆,如圖片
http://imgur.com/a/vImCH
目前好像是有簽給首長說明要離職了,首長好像也只是叫過去講,簽好像還壓著。
因為朋友也想不拖累其他同仁,所以應該不偏向擺濫黑掉這招
請問大家目前該如何,謝謝大家把問題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