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 訓練期間改公保

作者: pinktako (粉紅章魚)   2016-07-02 02:26:02
關於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第27條修正草案。
已大致上綜整版友的意見,做成初略的陳述意見書。
內容因文字較多且表格不易呈現。
因此以E-mail寄發陳述意見書。
(有需要的版友,歡迎私訊,隨訊隨寄)
【目前辦法修正草案已在公告之行政程序中】
【儘管有可能不被採納,但表達的意見一句都不能少】
「陳述意見書」(供參),內容仍請每位朋友花時間閱讀。
畢竟觀點不盡相同,還是要以自己本身權益為出發點。
不要盲目地只填上自己的基本資料就往外丟,這樣也不是負責任的行為。
(必要)陳述意見書可寄公告內所載電子信箱 training@csptc.gov.tw
(次要)或保訓會信箱 http://www.csptc.gov.tw/mailboxs/
(次要)或考試院信箱 http://www.exam.gov.tw/sp.asp?xdurl=message/email.asp&mp=1
【謝謝大家,一切順心】
作者: TheGiver (記憶傳承人)   2016-07-02 10:02:00
你有心做就po在這 增加關注度與討論度為何要搞到還要給你電子信箱很多人怕被人肉是不敢給信箱的
作者: pinktako (粉紅章魚)   2016-07-02 10:24:00
因為資料裡頭有表格,不方便在BBS呈現。另外如果擔心被人肉,就不要來陳述意見。畢竟屆時陳述意見時,本來就需具名。謝謝大大意見,其餘如內文所述。
作者: knowing (花轟)   2016-07-02 10:42:00
已經收到 怕的話可另開信箱
作者: qaz12wsx45 (我是我自己)   2016-07-02 10:42:00
表格可以上傳的onedrive 或google雲端啊 然後開分享
作者: knowing (花轟)   2016-07-02 10:47:00
而且email出去還不是要用信箱不然要用郵寄的??就算不是真的白老鼠好了 路過也要打抱不平 對未來考生也有影響
作者: catss63 (a piece of YOU)   2016-07-02 10:52:00
可以放雲端硬碟呀
作者: knowing (花轟)   2016-07-02 11:15:00
白老鼠爭不到也要幫以後的人爭
作者: thunpuenchu (窗台上的瑪爾祭司)   2016-07-02 11:19:00
推就算自己用不到也要幫105以後的爭取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6-07-02 11:24:00
不過國考版對此似乎無感
作者: alphonse1 (尼之守護者)   2016-07-02 11:27:00
因為他們現階段還不是公務人員 而且只有影響到103 104考上的
作者: Sugarberry (拉斯塔巴德)   2016-07-02 11:40:00
這件事只是縮影,未來很可能政策均循同樣模式,希望所有公務員應團結爭取權益。
作者: knowing (花轟)   2016-07-02 11:59:00
國考版無感是因為快要考試了吧
作者: sjanwang (丫拍)   2016-07-02 12:06:00
如果考選部提早告知應該是沒辦法爭取,如果反彈太大最有可能是105以後也都沒公保也不會是恢復103,104權益
作者: knowing (花轟)   2016-07-02 12:07:00
沒公保 身障不足額又要罰錢了沒公保退撫 也要有勞保退休金 四個月又不是沒事幹故意弄一個訓練人員處於模糊地帶自己也處理不了問題還是不要學無良企業取巧亂搞了公家單位還帶頭亂搞真的很無言學民企用訓練名義凹人
作者: autumn5252 (autumn)   2016-07-02 14:25:00
如sjanwang所說的,如果當初考試簡章已經很明確說明沒公保,當你報名時,就算同意了吧?所以這是更實際的論述重點吧?而不是只在單純說不公平,印象中第一次海巡特考考試訓練為期一年,年資都不算,後面幾期規定改了,還是沒聽說有把年資補給第一期的啊
作者: pringles27 (拉拉)   2016-07-02 14:25:00
大大我需要 謝謝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6-07-02 14:43:00
定型化契約顯失公平者無效,寫在簡章就代表同意不能含扣?那不如依柯P理念訓練視同實習不支薪(沒跟你收學費就很好了
作者: autumn5252 (autumn)   2016-07-02 15:33:00
軍中招生簡章也是啊~前陣子 新聞報導用精神疾病來想辦法退的案例,後來才知道,因為軍中沒有退場機制(他們不能辭職啊),所以時間未到想走走不了,於是用精神疾病驗退,因為服役條例我看不出眉角,所以好奇問了軍中有做過人官朋友,他說每年的招生簡章都会寫清楚服役年限至少幾年...用這來補服役條例空白授權部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7-03 02:03:00
軍中退場機制??? 拜託~~~還不是因為約簽太久你要是改成半年一簽,一年一簽,兩年一簽,三年一簽一開始的可以簽一年,之後再慢慢簽更多年份的而不是一來就是要簽三年半還是五年半還需要這麼多裝瘋賣傻嘛??? 一年熬不過去嘛???法令只有規範正期班要服役最少六年軍官六年士官四年預備役就沒規範了....
作者: pitz65 (阿閒)   2016-07-03 11:16:00
太不合理了,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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