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公文怎寫後,照著複製貼上後,不到幾小時就做完了
今天下午做完後沒事在看e大的課程
結果股長走來給我一疊文件
叫我看完後撰寫強制執行的訴狀、發文給行政執行署、
撰寫相關的簽(函)、當法院聯絡人
請問以上是技工的工作???
感覺越來越誇張...
重點是這是我們單位第一次有強制執行的東西
完全沒有東西可參考,我又不是法律系完全看不懂這是什麼...
更別說是發文寫函了..
股長說我們家的課員最近很忙要上一堆課,回來就5點了
每天加班,忙不過來,叫我協助
X,請問我要如何推掉這個?
難道要裝死慢慢寫,下班前完成一件事就好?
補充一下
本單位員額將近100人,只有不到10個公務員,2個約僱,其他都是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