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育嬰留職停薪

作者: nonc (000)   2016-04-20 13:10:12
大寶的育嬰留職停薪到今(105)年7月,因二寶於今(105)年3月出生,
故於105年3月1日簽請提早復職後直接請產前假+病假到二寶生產日,
目前仍是娩假中,向人事提出預計以二寶名義再請1年育嬰留職停薪,
人事表示今年都沒有實際上班簽到要再請二寶育嬰留職停薪怕有問題,
請問有專業人事幫忙解惑會有什麼問題嗎?
要繼續以二寶名義請育嬰留停需要當年有“實際”簽到的上班記錄嗎?
謝謝!!
作者: smallpipi (告訴我誰讓你開心)   2016-04-20 13:53:00
不用吧,我也是續請二寶的不過我期間沒有復職,復職幾天就生產觀感不好
作者: runhsu (雨後就有彩虹~)   2016-04-20 14:39:00
目前只聽過教師這樣請,很好奇哪個機關也可以這樣搞!
作者: toonoisy (別吵啦~通通拿去做雞精!!)   2016-04-20 16:04:00
要先"辦理"復職,才能再請第二個寶寶吧?沒有復職哪來留職向你們人事問一下手續流程哦,每個機關也許文化不太一樣眼拙,妳已辦復職,那就沒有實際上班與否的問題了啊,你不是已請產前假及病假+娩假嗎?那些都是有薪假,並不需要再上班簽到啊
作者: packing33 (33)   2016-04-20 16:29:00
不用復職就可續請留職停薪吧不過復職後 馬上請產假病假而沒有實際上班就再請留職停薪就沒遇過了
作者: showmeihuang (廚房裡的野孩子)   2016-04-20 17:35:00
我同事育嬰留停 然後期間懷孕 1/4辦復職立馬請產前假 休假 家庭照顧假,接著分娩假然後繼續留停復職半天 但都沒在座位上 所以都沒看到她
作者: Kinus (媽呀好大一顆炮灰)   2016-04-20 17:57:00
簡單說此人至1050229前,為留職停薪狀態(不在職)自1050301起,為在職狀態,但請假,各種假假設自1050601起,用另一事由再開始留職停薪法規上沒有什麼問題,程序上也都做得出來但就會變成1050301-1050531這段在職期間,其實也沒有真正工作到,觀感不佳罷了
作者: mayeve (緩慢的練習)   2016-04-20 19:20:00
就假要請滿,能拿到錢的也要拿滿(有薪假),當然觀感不佳你留停-復職但休好休滿-留停,等於人事要再選一次職代XD直接續請留職停薪對人事和機關都比較方便,但對你而言少了"有薪假"可能不太方便吧,蠻佩服這種勇氣的。
作者: sf6201 (放手是更有智慧的獲得)   2016-04-20 21:10:00
無言,權利都要享盡就對,完全不管相關程序作業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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