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消防人員在職死亡之未休假加班費

作者: Unfriendly (肀而缶)   2016-03-26 21:19:53
晚上好,
想請教一下貴版上各位人事前輩先進一個問題:
不才104年初等人事行政、
目前服務於某直轄市消防局人事室,
104年10月開始承辦差勤業務(之前是做替代役相關)。
第一次遇到在職死亡人員......,
因為之前承辦過的是現職人員年度未休假加班費以及退休人員未休假加班費,
對此種情況反而困惑......。
請容許在下娓娓道來:
此個案為本機關外勤消防人員(以下簡稱「A君」),
本機關外勤消防人員是「勤一休一」制度,
A君原預定於105年3月份退休,
卻於2月下旬不幸病逝。
A君今年1月份曾請休假1日(也是今年唯一一日),
未請刷國民旅遊卡(因此沒有申請16,000元強制休假補助費)。
A君是符合特別休假日數30日人員(休假年資20幾年)。
A君本應出勤日(上班日)總計27日(1月份16日+2月份11日),
惟實際出勤日數僅1月份的8日,
剩餘日數皆請病假未出勤,
病假請至病故(2/23)為止。
Q1:A君(其遺屬)今年是否得請領未休假加班費?
Q2:若A君得請領,如何採計其請領日數?
(應出勤日數(27日)未超過30日,僅出勤8日,休假1日,其餘日數皆為請病假。)
在下近日尋找前手留下的資料以及相關的法規函釋,
尚未找到相近的舊案或釋示,
苦惱不得其解,
爰至貴版請教,
懇請前輩先進指點迷津。
非常感謝。
若有無禮冒犯之處,
請多多包涵及指教。
作者: awanderer (water)   2016-03-26 22:46:00
法理上應不可繼承
作者: doofus531 (doofus)   2016-03-26 23:02:00
在工作崗位上執行職務因公停止休假,並按時出勤,始得核實按到公日數,計發未休假加班費。
作者: Unfriendly (肀而缶)   2016-03-26 23:04:00
補充說明:A君去年健檢檢查到肝臟有腫瘤,在某家醫院動手術切除腫瘤,之後病情惡化,因此非屬因公傷病。
作者: doofus531 (doofus)   2016-03-26 23:08:00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死亡、辭職、免職當年未休假日數准改發不 休假加班費,但不得超過當年實際到公之日數。
作者: Unfriendly (肀而缶)   2016-03-26 23:08:00
非常感謝doofus531前輩指點。也就是指出勤8日乘以日薪在下這樣理解對嗎?
作者: doofus531 (doofus)   2016-03-26 23:10:00
實際出勤8日,就可以請領未休假加班費8日
作者: Unfriendly (肀而缶)   2016-03-26 23:20:00
非常謝謝您^^,冒昧再問:可以進一步詢問相關的函釋嗎
作者: luciful3 (阿源)   2016-03-27 00:46:00
可以爭取
作者: laicking (三十而立)   2016-03-27 07:02:00
已請病假就不行了吧未休假加班費簡單說就是要有上班事實存在這可能沒有函釋,需要請示人事總處
作者: Unfriendly (肀而缶)   2016-03-27 11:49:00
謝謝laicking前輩,好吧,等明日電詢人總處長官了QQ
作者: zzzzzzzzzzzx   2016-03-27 21: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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