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今天張貼的"104年起考試錄取人員".....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9-10 13:11:26
※ 引述《willy1616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之銘言:
: → claudia4096: 反正就是具商調資格視同商調,仍是公務員,權利照舊. 09/09 23:20
: → claudia4096: 不具資格就拔你四個月福利外加明年休假,省點小錢 09/09 23:21
: 推 ka2: 好久不見 w大是96地特的戰友 09/10 07:57
: 推 nldwmg: 應該不是c大所說的視同商調,那限制轉調地特缺怎麼辦? 09/10 08:33
: → nldwmg: 解釋函的重點在於「派代送審」及「擬任職務法定任用資格」 09/10 08:35
: → nldwmg: 依任用法第9條,公務人員有任用資格有三種方式 09/10 08:36
: → nldwmg: 1.考試及格2.銓敍合格3.升等合格 09/10 08:38
: → nldwmg: 在考上錄取時仍未具公務人員資格,要實務及基礎訓及格才算 09/10 08:39
: → nldwmg: 所以這個時候先「派代」,派人代理等你受訓及格後「送審」 09/10 08:41
: → nldwmg: 「送審」就是「送銓敍部審定」,也就是被刷下來什麼都沒有 09/10 08:42
: → nldwmg: 但只要受訓通過,取得「擬任職務任用資格」 09/10 08:44
: → nldwmg: 得採計為公保及公務人員退休年資 09/10 08:45
: 推 nldwmg: 所以重點應該是看你受訓有無通過 09/10 08:52
: → nldwmg: 所以地特四考上地特三或高考三等,受訓沒過就無法取得「擬 09/10 08:53
: → nldwmg: 任職務任用資格」,但有過,則可以採計公保及退撫年資 09/10 08:54
: → nldwmg: 初任公務人員,第一次考上的人也是如此﹗全看受訓有無通過 09/10 08:55
: → nldwmg: 跟你原任職務任用資格一點關係也沒有﹗ 09/10 08:55
: → nldwmg: 如果我認知錯誤,煩請糾正﹗謝謝﹗ 09/10 08:56
: → jazonleeb: 那請問:按這函來看的話,現職高考三等再考上高考三等 09/10 09:03
: → jazonleeb: 是否就是具法定任用資格.免佔缺訓練+年資計算 謝謝指教 09/10 09:05
: 推 nldwmg: 不是可以免除基礎訓練嗎?免除了自然就沒有及格與否的問題 09/10 09:12
: → nldwmg: 以前占缺訓練就先分發到單位,時間到再調訓﹗ 09/10 09:13
: → nldwmg: 未來不占缺訓練應該是先抓去訓練,及格了才下單位 09/10 09:13
: → nldwmg: 實務上的操作,仍要看最近有被抓去受訓的回來回饋了﹗ 09/10 09:14
: → nldwmg: 如果受訓要刷掉二成,到時候同學間可能就不好相處了﹗ 09/10 09:16
: → nldwmg: 這不是整人?什麼才是整人? 09/10 09:16
: → nldwmg: 忘了說,如果受訓有過依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29條 09/10 09:18
: → nldwmg: 全部比照占缺訓練,假併計,年資應該也是併計﹗ 09/10 09:20
: → nldwmg: 至於j大問的,也是符合「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三等對三等 09/10 09:21
最近都在忙別的,版上多半潛水,好久沒打回文
基本上呢, n 大所回部份內容可能有誤導到鄉民
現職公務人員,本身就是【已經具有任用資格】,不然怎能當公務員?? ^_^
而公務人員任用,最終認定權不是在任用機關,而是在銓敘部.
所以派令會寫 【派代】(正式名稱是 先派代理)
任用機關先發給當事人一張派令,然後把當事人相關任用資料,
以及派令送到銓敘部去審定,審定合格,銓敘部就會發給審定函.
現職公務員考上其他考試時,依法應該要辦理離職,重頭開始,但
之前曾經講過,公務員其實都只有一個真正的大老闆,這老闆叫做 【國家】
所以銓敘部在這一方面,【並非純針對現職公務員做解釋】(請注意這一行)
銓敘部一往立場都是
【倘筆試錄取人員具有"擬任職缺任用資格者",得以任用,以保障當事人任公職權益】
(當然,當事人若傲嬌,不願意以以往的公職身分來派代跟審定,機關也無權干涉強制).
(所以,跟現職不現職無關,重點在於有無任用資格)
回到正題
現在,現在銓敘部政策就是
【不占缺訓練為原則,占缺訓練為例外】
也就是
未來的筆試錄取人員,在實務訓練暨基礎訓練時,
【原則】均採不占缺訓練(不占缺自無公保/退撫問題),
然【即使該考試仍採占缺訓練】,公保以及退撫都不再納入此
一訓練階段的部份(這是1023743222號令所講的部份).
(這些都是歸考試院管)
但是,現職公務人員考上其他考試後的權益,該怎辦?
^^^^^^^^^^^^^^^^^^^^^^^^^^^^^^^^^^^^^^^^^^^^^^
就很簡單,
【跟現在沒有兩樣】.
該員改採占缺訓練(因為不占缺沒職缺代號,無法發派令),
也就是說,若該考試已經改為不占缺訓練,
有任用資格的筆試人員【該員】仍得以調整成占缺訓練,
並據以發派令及送審.
(10300040671號解釋函說明三,以及1033819125號解釋函是指這個)
至於考試及格證書上面記載的【限制事項】,就仍照上面記載的適用.
大家應該都清楚,改成不占缺也一樣沒需要在討論
: → Susanmin: 如果在限制轉調期考上別的考試,怎麼會具所佔職缺法定 09/10 12:30
: → Susanmin: 任用資格呢?任用資格帶不走啊! 09/10 12:30
法定資格? 有,但是證書上若有註明限制事項,是這項在擋任用的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9-10 16:09:00
其實我有疑問的是,當初的不佔缺訓練,似乎有放出風聲會多增加錄取名額,受訓時不佔缺,所以可以再刷掉一些人
作者: wei17062 (我是毛豆)   2014-09-10 18:30:00
請問m大:倘若是四等特考現職人員考上高考三級,那還符合具有"擬任職缺任用資格者"嗎?
作者: Parents (WeAreFamily)   2014-09-10 18:52:00
請問如果是臺鐵,員跟佐沒銓敘的情形下,現職人員考上亦是改採占缺訓嘛?
作者: joshju (joshju)   2014-09-11 10:24:00
看起來是已經拿到及格證書,且沒綁約問題,明年再考上就適用佔缺訓練
作者: fred1541 ((沒意義))   2014-09-11 18:26:00
不知道占缺訓練就是跟以前一樣? 基訊加實訊?
作者: joshju (joshju)   2014-09-11 19:07:00
推定實訓必有,基訓就看是否符合減免條件不過都佔缺了,有基訓還是可以快樂交朋友吧:)論點由m大,現職"跟現在沒有兩樣"得知
作者: Chloe0910 (<3)   2014-09-11 22:21:00
那請問如果現在是書記未來考上高考呢?佔不佔缺?已經有拿到及格證書(初等)但是是有綁約問題 假如考上高考的話要怎麼算? 很好奇Q"Q
作者: claudia4096 (泠)   2014-09-11 23:40:00
書記要拚到三職等才能權理高考五職等
作者: seed6561450 (逍遙吉)   2014-09-12 10:20:00
那初等合格實受後在榜約期內考上普考,就可以適用佔缺訓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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