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轉換單位後研究助理年資是否需重新認定

作者: Ive (大家一起踢足球...)   2014-08-25 16:47:40
向各位前輩請教一下
我目前正在等待補訓,在版上爬文得知服役及政府機關經費來源的研究助理可併計休假年
資,我的疑問是如果之後考上高考換了單位,研究助理的服務證明是否還是要提供新單位
人事重新認定,有這方面煩惱是因為我服務證明都只有申請一份正本,還煩請有經驗的前
輩解答,感謝
作者: letumvelvita (小ㄡ)   2014-08-25 17:38:00
別把正本給任何人阿!用影本蓋 核與正本相符 就好正本是自己要收著的 給了別人就沒第二份了
作者: wang2028 (練功中)   2014-08-25 18:14:00
服務證明書可以再申請 服務證明書=\=離職證明書
作者: Ive (大家一起踢足球...)   2014-08-25 18:34:00
是要拿回原單位蓋與正本相符嗎因為有4個單位,而且有些年代有點久遠
作者: wwweagle (雞歪人)   2014-08-25 19:36:00
跟正本一起拿給需要的人,請他蓋
作者: letumvelvita (小ㄡ)   2014-08-25 20:10:00
可以用影本為何要麻煩的把正本給別人後 自己再回原單位申請呢@@ 你拿正本給新單位看 然後影本上會蓋核與正本相符 會再蓋驗證正本那個人的職章以示負責謝謝wa的糾正 沒想清楚就回了
作者: Ive (大家一起踢足球...)   2014-08-25 20:35:00
解惑了,感謝兩位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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