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敢再搭飛機」 許瑀婕盼調回高雄

作者: smartlin2001 (妳讓我看見美麗的世界)   2014-07-28 19:18:56
下次如果有個公務員上下班搭捷運時,
被殺人魔砍成重傷,
於是他也跟院長說不敢搭捷運了,
想調到他家旁邊的單位上班,
不知道院長該怎麼處理,
到底是贊成的人理盲濫情?
還是反對的人沒同理心?
※ 引述《cigxm (力量的來源)》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Kaohsiung 看板 #1Jqtc0ZV ]
: 作者: EpicCrap (EpicCrap) 看板: Kaohsiung
: 標題: [新聞] 「不敢再搭飛機」 許瑀婕盼調回高雄
: 時間: Sat Jul 26 17:48:45 2014
: 「不敢再搭飛機」 許瑀婕盼調回高雄
: 2014年07月26日 04:09
: 呂素麗/高雄報導
: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726000339-260102
: 「我可能永遠不敢再搭飛機了!」復興空難生還的澎湖縣政府主計處
: 實習科員許瑀婕,至今仍餘悸猶存,25日向探視她的行政院長江宜樺
: 表達希望調回高雄服務心願;隨行政務委員楊秋興立即連繫行政院主
: 計長石素梅,楊秋興說,石素梅回應將盡速處理促成。
: 許瑀婕是逢甲大學會計系畢業,去年12月底考上特考,今年 3月分發
: 到澎湖縣政府主計處,家住高雄因外婆過世回台奔喪,23日搭機回馬
: 公準備第 2天上班卻搭上失事班機;她腰椎骨折,24日後送回高雄榮
: 民總醫院治療。
: 江宜樺昨天下午由楊秋興、高市副市長李永得等人陪同到高榮加護病
: 房探視許瑀婕;她說,解開安全帶奮力爬出來,很清楚聽到飛機第2
: 次爆炸巨響也看到火光,可能因此永遠再也不敢搭乘飛機,希望江院
: 長協助將她調回高雄服務。許母也說,女兒能調回高雄工作是最大心
: 願。
: 江宜樺安慰並要許瑀婕寬心,隨即責成兼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主
: 任楊秋興協助辦理;楊秋興事後表示,經他連繫行政院主計長石素梅
: 協助,許瑀婕可望如願調回高雄服務。
: 江宜樺昨天也到國軍高雄總醫院左營分院燒燙傷中心探視空難傷患李
: 順己及洪郁婷並致贈慰問金;他隔著玻璃向洪郁婷揮手說「洪小姐,
: 妳辛苦了,精神還好嗎?」;洪郁婷是空難中第 1個衝出斷裂飛機求
: 救的生還者。
作者: SinPerson (Sin號:)   2014-07-28 19:29:00
關於非自願性的重大傷殘人員,公家機關沒有相關調職轉任的規定嗎?
作者: geesegeese (毆)   2014-07-28 19:42:00
不用再吵了,依法行政很難嗎?
作者: otis000 (otis)   2014-07-28 19:58:00
你受傷不管是不是因公 得到的是政府給你的補助 不是調單位摔飛機只是比較顯眼 現實生活中各種因素受傷死亡的一大堆更不用說有的還是因公傷殘的 論功論苦也還輪不到今天這位
作者: Imuran (生而為人 我很抱歉)   2014-07-28 21:22:00
騎車上班出車禍 身心受到創傷 是否得調任至走路可達之機關案例就這樣類比就好了 其實也只是把飛機換成汽機車....但是應該沒有人會支持可以的吧 那為啥車換飛機後就可以了?
作者: paul324 (冬城飛雪)   2014-07-28 21:55:00
可惜有些人神邏輯認為空難就比較偉大,比較可憐。
作者: wujason (お前はもう死んでいる)   2014-07-28 21:57:00
空難真的是很可憐 不過萬一她調單位以後又搭飛機怎辦?
作者: angels999 (kodoku)   2014-07-28 22:32:00
這個舉例不錯 那就調到澎湖吧!澎湖沒有捷運>.^
作者: R3210 (貪小便宜你會損失更多)   2014-07-28 23:27:00
飛機比捷運,犯罪比災害,某些人的邏輯比較可憐
作者: xxxHHHxxx ( H H H )   2014-07-28 23:51:00
同意樓上
作者: het97306 (a i b t)   2014-07-28 23:55:00
真的!
作者: likeilike (高壯運動)   2014-07-29 09:03:00
不爽請重考 年底地特就不要選澎湖區
作者: hidosun (hidosun)   2014-07-29 10:07:00
飛機比捷運,犯罪比災害,某些人的邏輯....+1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7-29 10:12:00
不過印象中,一開始宣布時其實是不分高普跟地特,就一年考兩次,綁約三年,不知怎麼後來變成高考年限變長,地特維持
作者: het97306 (a i b t)   2014-07-29 13:36:00
不就是學了幾年行政法,考上後以為可以飛天,套用幾個課堂上制式範例,就裝作法制達人,結果看他推文這樣推,就知道不是真心想要法制化,骨子裡還是鬼胎噁,越想越噁爛,我再回去那篇補下噓
作者: astr (手淫強身,意淫強國)   2014-07-29 14:45:00
飛機當然可以比捷運,犯罪當然可以比災害,某些人的大腦....
作者: onaconflict (咕嘰呱呱)   2014-07-29 15:50:00
飛機為什麼不能比捷運?不就是交通工具嗎?
作者: paul324 (冬城飛雪)   2014-07-29 15:53:00
自己心中有鬼胎當然怎麼看都覺得別人骨子裡是鬼胎
作者: tsui1206 (小白喵)   2014-07-31 13:02:00
飛機可以比捷運?看看保險賠償的倍率,保險公司都傻了?
作者: paul324 (冬城飛雪)   2014-07-31 14:44:00
空難理賠高是因為發生機率低,不代表對受害者傷害一定比較大,某人邏輯頗呵。
作者: einard666 (一切都OK)   2014-07-31 14:47:00
看保險賠償的倍率 真是神邏輯wwwww
作者: tsui1206 (小白喵)   2014-07-31 21:39:00
我就是講機率,不然你以為是啥?講到保險還有別種解讀方式算你高手了
作者: paul324 (冬城飛雪)   2014-07-31 23:17:00
所以才說神邏輯啊,機率低=傷害一定較大=比較值得同情...
作者: tsui1206 (小白喵)   2014-08-01 00:25:00
我講"飛機可以比捷運?"+"保險公司的賠率"意思單純就是飛機事故的機率和大眾運輸工具意外不能相提並論,不知道你後面兩個等號的邏輯是怎麼神出來的?還是你習慣看到別人打字按噓就為他預設一個立場,若是如此當然可以替別人頗呵一下,發展你的神邏輯再替自己打臉,哈哈或是你覺得別人想表達什麼不重要(看來似乎也是如此),只有你解讀的意思才是他的意思,奧妙的內涵連他本人都不知道,那就請繼續發展你的神邏輯,在下恕不奉陪~
作者: paul324 (冬城飛雪)   2014-08-01 00:49:00
那請解釋"不能相提並論"是什麼意思,另外把捷運和空難類比的人是基於受到的傷害可能都一樣的理由,不過你似乎沒看懂所以才會有不能捷運和飛機兩者不能類比的發言這樣看來,似乎是你理解力不足造成的誤會,呵呵
作者: tsui1206 (小白喵)   2014-08-01 01:43:00
已經判斷完畢才問人家是什麼意思,這種理解力確實頗充足
作者: paul324 (冬城飛雪)   2014-08-01 07:55:00
你自己說我判斷不對,我才問你的啊,你要迴避問題嗎?講些有的沒的就是不敢回答正面問題...
作者: tsui1206 (小白喵)   2014-08-01 13:16:00
又在自以為了,我只說我沒有這意思到你口中就變成我說你判斷不對,推文都上面看清楚好嗎?你要怎麼判斷誰管你啊?我只管我要表達什麼不能相提並論這句很難懂?可以google或查字典整篇推文就一個人在那替別人預設立場一下"可惜有些人"、一下"心中有鬼胎"、一下"某人邏輯"一人分飾多角,看了都替你覺得累
作者: paul324 (冬城飛雪)   2014-08-01 14:04:00
就算你不是也一堆人是這樣啊,還是你要代表其他人解釋他們心中想法?另外你好像還是繼續在迴避問題耶算了,反正你也不敢就問題本身回答,多說無益,你就繼續不要管別人類比的意思,只管你想表達什麼好了不敢解釋自己噓文的意思,怕講不過別人就叫人自己去查字典,真是高招。
作者: tsui1206 (小白喵)   2014-08-01 17:22:00
"就算你不是"...看你打了這麼長一串終於承認自己可能誤解你的推文好像都覺得人只能兩邊選一邊站似的,為什麼我要為其他人說什麼負責,只因為你覺得我跟他們是同一陣線?我的意思很單純,若你以為有其他內涵,那是你的自由,與我無關,你要繼續堅持有其他內涵也是你的自由,請便看到公務員上班時間還有閒上PTT跟人筆戰,真是高招
作者: paul324 (冬城飛雪)   2014-08-01 17:43:00
就是誤解才要你解釋啊,我哪知道你根本沒有理解別人的意思就自顧自地噓自己的文,不過現在知道了啦。另外我休假難道也要跟你講嗎?說別人預設立場,結果自己還不是一樣預設立場,呵呵
作者: tsui1206 (小白喵)   2014-08-01 19:03:00
既然知道誤解就好好從頭再看一遍,還以為是在學校上課?覺得別人都有義務有問必答?你既然覺得自己有誤解,卻又認定我沒有理解別人的意思;兩個條件一次滿足,高手!
作者: paul324 (冬城飛雪)   2014-08-01 19:09:00
誤會解開了,就是你沒有理解別人的意思,就單純地想說空難發生率低,所以和捷運不能類比。
作者: tsui1206 (小白喵)   2014-08-01 19:09:00
不知道你如何同時誤解別人又知道別人在說什麼?煩請指教
作者: tsui1206 (小白喵)   2014-08-01 19:13:00
你休假不需要向我解釋,我也沒有義務受理,只是若有你必須負責的對象不巧問起時,可以用你的神邏輯頗呵頗呵,萬望不吝再來分享一下。所以最後你終於覺得自己理解我的不理解作者的理解,真是難為你了!只是看你這樣一下預設、一下誤解又一下理解,千變萬化的最後不知道到底有沒有弄懂自己的理解?
作者: paul324 (冬城飛雪)   2014-08-01 19:33:00
已經懂了,不勞你操心。休假不解釋怕你預設立場誤會啊你不是不喜歡別人預設立場嗎?所以你承認我終於理解你沒有理解原PO的理解就以自己的理解去噓文了嗎?如果是那真是太好了
作者: tsui1206 (小白喵)   2014-08-01 19:40:00
比喻是什麼?這次替你google維基百科,下不為例。比喻是在描寫事物或說明道理時,將一件事物或道理指成另一件事物或道理的修辭法,該兩件事物或道理中具有一些共同點。本文作者在此用了一個比喻,共同點為何?是否當事人都身體受傷或心理創傷?那就不需要提捷運或飛機,地震、颱風、暴動或自殘都行。
作者: paul324 (冬城飛雪)   2014-08-01 19:42:00
是啊,所以這個類比沒問題,但你卻說不能這樣比?哈哈,舉例隨便舉一個就好,難道要舉出千千萬萬個世界上可能發生的例子?真是為難原PO了
作者: tsui1206 (小白喵)   2014-08-01 19:43:00
那是否當事人在搭乘某件運輸工具時身體受傷或心理創傷?我想是如此,但這兩件運輸工具在意外發生機率上有本質上
作者: paul324 (冬城飛雪)   2014-08-01 19:43:00
還能這樣凹,佩服佩服
作者: tsui1206 (小白喵)   2014-08-01 19:44:00
的差異,甚至連比喻的事件都不具有共同點,這就是我不同意這個比喻的原因。
作者: paul324 (冬城飛雪)   2014-08-01 19:44:00
本質上差異?回歸到本案,影響調職必要性的,是意外的機率,或者是當事人所受到的傷害程度?你難道認為意外發生的機率與調職必要性直接相關?
作者: tsui1206 (小白喵)   2014-08-01 19:58:00
要回歸本案你可以跟你的兄弟討論,不需要找我這個路人。因為你習慣替人預設立場,所以總喜歡為路人開設新戰場。我上面說我不同意這個作者的比喻,但我曾說過關於調職必要性的任何言論嗎?這就是你的神邏輯,好像不同意這個比喻的就是認定或否定調職的必要性,兩者一定得二分出一個立場來,但我的立場無必要向你交代。今天是你要針對我的發文回應,那請討論我的內容,不必另闢蹊徑。至於我對本
作者: paul324 (冬城飛雪)   2014-08-01 20:00:00
問題是原作者的意思就是傷害程度影響調職必要性,所以把兩
作者: tsui1206 (小白喵)   2014-08-01 20:00:00
文的回應,那是我跟作者的討論,亦無須你替他著急。
作者: paul324 (冬城飛雪)   2014-08-01 20:01:00
者類比,結論就是你沒看懂他的意思不是嗎?為什麼我不能回應?PTT不是自由討論的空間嗎?我沒說不同意這個比喻的就是認定或否定調職的必要性,你看看你又給別人預設立場了話說我一直就你的發文回應啊,有問題嗎?還是你要主張你的發文與原作者無關,所以我不可以引述原作者文章有關的內容
作者: tsui1206 (小白喵)   2014-08-01 20:06:00
你引述了原作者哪一句話?快點出來讓大家大開眼界!
作者: paul324 (冬城飛雪)   2014-08-01 20:07:00
我是說"有關的內容",你卻解讀成"哪句話",呵呵這樣看來會有那句噓文也不讓人意外
作者: tsui1206 (小白喵)   2014-08-01 20:10:00
好像又跳針了?如果是傷害的問題請回去看我剛剛打什麼好嗎?討論是雙向的,要自言自語沒有必要上PTT讓大家看啊?(當然這是你的自由,絕對尊重!)
作者: paul324 (冬城飛雪)   2014-08-01 20:10:00
自言自語的好像是你吧...借用你的話,你要自言自語沒有必要上PTT讓大家看啊(當然這是你的自由,絕對尊重!)你打的東西我都有回應了,你不用叫我回去看,倒是我打的你回應了多少呢?
作者: tsui1206 (小白喵)   2014-08-01 20:12:00
若堅持要硬插進來把路人拉到你想要的戰場,當然還是你的自由討論囉,只是其他人沒必要隨你起舞,可以開開心心的給自己發出勝利宣言!
作者: paul324 (冬城飛雪)   2014-08-01 20:14:00
哈哈,放大絕了...也罷,再講下去也是浪費時間。
作者: tsui1206 (小白喵)   2014-08-01 20:14:00
只是當不巧有位你必須負責的人請問你上班時段你在休假還是在PTT上發文,請務必和我們分享你的神回應!
作者: paul324 (冬城飛雪)   2014-08-01 20:17:00
休假本來就是休上班時段,難道休例假日或下班時間嗎?看到這種回應真不知道該說什麼了,呵呵。
作者: tsui1206 (小白喵)   2014-08-01 20:18:00
兩者好像沒衝突,修正一下:你在休假,還是在辦公室上PTT
作者: paul324 (冬城飛雪)   2014-08-01 20:19:00
就說是休假了,結果你還是要預設立場嘛相不相信是你的自由啦,絕對尊重。
作者: tsui1206 (小白喵)   2014-08-01 20:22:00
咦?google可以搜尋過去的文章和推文,難道是新聞?還是需要別人做個半年一年兩年的懶人包,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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