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第二場公聽會同婚制定伴侶法論述

作者: microXD (XD)   2016-11-29 18:33:25
補充嘉義基督教醫院兒童醫學部內分泌暨新陳代謝科主治醫師徐山靜公聽會的意見
男女同性戀者占全球各社會約為1~3%
1.他們的婚姻平均4.5年,比異性婚姻的25年短。
2.他們的性伴侶數目,為異性戀者的3~4倍。
3.他們發生心理問題的危險,如:自殺、憂鬱、藥物濫用(女)、情緒障礙(男)等,異性戀
者的3~4倍。
4.同性戀者常說,從有記憶開始他們就是如此,但據統計,他們首次被同性吸引時為10歲

5.他們的心理問題源自社會歧視和被拒絕。
6.他們的生活型態是自己選擇的。
7.同性戀者至今沒有發現強力基因,基因影響比重不高;決定性別傾向,後天的成長環境
占重要角色。
8.同性戀者的過去常經歷過性侵、家人關係破裂、被同性排斥等。
9.他們的性傾向是可明顯改變的。
10.16歲青少年在學校需特別諮商,一年後常轉變為異性戀者。
11.長期追蹤同性戀者,大多人有一些改變;重歸主流的治療可減少憂鬱、藥物濫用。
12.約15%的同性戀者也是異性戀。
她也提出「反對同性婚姻收養子女」的5原因:
ꀊ一、台灣的人口老化極快,出生率在2010年下降至全球最低;同性婚姻將使此現象雪上加
霜。
二、她認為同性戀與異性戀者應相互尊重,因此同意另外立法保護同性戀者平權,而根據
自己照顧一群罕見疾病病友的經驗,「他們的專法對他們來說,是非常好的保護!」
ꀊ三、當親子缺乏血緣關係,將造成承諾薄弱、成員複雜、家庭制度破壞,極可能增加兒虐
、棄養、亂倫等風險。
四、亞洲及台灣缺少同性婚姻成長的個案,若倉促立法,將使孩子成為白老鼠,猶如侵犯
他們的人權。近年有些有關在同婚家庭當中成長孩子的研究,顯示他們可能在情緒、心理
、生理受到傷害。
五、大人要求平權,卻罔顧孩子的最佳利益,剝奪他們需要有父有母的人權。
作者: Haemoglobin (血紅蛋白)   2016-11-29 19:15:00
4:因為人類差不多就是10歲開始發育性徵啊完全可以照樣造句:他們首次被異性吸引時為10歲-_-"然後5. 所以心理問題不就是歧視的人如護家盟害的嗎。不去檢討加害者,而去檢討被害者是什麼意思?一、反對收養就能增加出生率?完全無關好嗎?二、同性戀又不是生活不能自理是在保護啥?三、兒虐棄養亂倫的前提不就是因為有血緣關係嗎?四、「研究」已經有人在前面專文反駁了。五、單親家庭與隔代教養表示:綜上,護家盟可以不要再跳針這種不是論述的論述嗎?
作者: Belialdeng (風滿樓)   2016-11-29 19:55:00
既然是自己選擇的你是在靠背什麼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6-11-29 21:02:00
洗板?
作者: Miule (Miule)   2016-11-29 23:16:00
跟核終一樣以為用洗的就能洗出真理
作者: ifulita (和泉政宗)   2016-11-30 11:10:00
這是在洗板嗎?
作者: ally929 (Ally)   2016-11-30 17:18:00
鬼話還沒講完啊!這些無腦論調可以別再浪費版面了嗎
作者: motokur (人生的長旅)   2016-12-03 14:31:00
鬧夠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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