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史上最速槍決

作者: dohProject (給你獎勵)   2016-05-10 22:13:11
※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 引述《dohProject (給你獎勵)》之銘言:
: : 我沒提到的原因是,
: : 這些罪證確鑿的隨機殺人犯,是由這個社會的灰暗處凝聚而出的社會成本,
: 本村洋的回答是:
: "我妻子也是不幸家庭長大的,她怎麼沒去殺人?"
: 把責任推給社會,是最好的卸責方式。
人生是一場障礙賽,
某些的人的道路上的洞比別人多,
某些人跳過去了,某些人沒跳過去,
跳過去的人可以站在地面上指責掉下去的人說
「我辦到了,你沒辦到,所以你錯,你該死」
我沒說這些人沒錯,我說的是殺死他們的除了政府自己的利益外沒有更多的好處了
: : 讀過先前傳的一篇記錄:血是怎麼冷卻的 就能夠理解,
: : 當然也有大把的人認為都是屁,殺人就該償命,那我想對於這種人再無討論的空間
: : 因為這種犯人遭殃的民眾,我只能說真的很遺憾
: 這種說法跟馬英九一樣,死了幾百人只會"遺憾"。
: 廢話,那死掉的人跟你"一點關係都沒有",你當然可以說風涼話!
: 我想,跟說風涼話在行的人,也沒什麼討論的空間。
攻擊對方的立場,這水準?
如果您不是家屬的話,憑什麼用這句這麼大聲?
: p.s.: 死刑不是阻止這類人的誕生,而是讓他們不要再繼續危害世人,懂嗎?
這論點是我最愛的,
我敢說現在監獄裡肯定關著殺人數不亞於鄭捷的死刑犯與毒犯,
怎麼不先殺他們?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6-05-10 22:14:00
我認為有些人該先打掉啊,不過打掉一個算一個。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6-05-11 02:23:00
推第一段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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