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史上最速槍決

作者: dohProject (給你獎勵)   2016-05-10 21:34:43
絲毫不加掩飾的司法操作
再提一次我的論點
因為廢止死刑而變相鼓勵某些犯人犯下重刑犯而產生的犧牲者,這無法測量
因為維持死刑而死於冤案的犧牲者,也無法測量
這些哪邊多哪邊少,永遠都不會知道,
就算知道了,也沒有人有權利因為這個原因決定該選擇何者,
因為任何一條人命的價值都無法衡量
所以選擇死刑與否來自別的原因,
例如政府利用死刑來轉移民意焦點,博取血腥的掌聲
一條人命——即便罪行重大——因為政府無恥的目的少去了至少好幾年的壽命
這個案例僅僅是更加堅定我這個論點罷了
作者: song7775 (凜透)   2016-05-10 21:38:00
至少該把死刑執行時間法制化而不是這樣想執行誰就執行誰這次這個真的很錯愕....
作者: yudi1991   2016-05-10 22:08:00
同意樓上
作者: link1234 (老謝看天下)   2016-05-10 23:15:00
既然判刑確定早點處理沒什麼不對,如果丟給新政府處理才惡劣
作者: IcecreamHsu (冰淇淋)   2016-05-11 07:44:00
樓上 那怎麼不將前面那些確定的一起處決?這樣子有差?
作者: link1234 (老謝看天下)   2016-05-11 19:45:00
證據確鑿,一起處理也行啊。像鄭捷這麼嚴重的案子,受害者家屬有優先權要求政府還公道。我記得我很早以前就寫過,以台灣現今的情勢,用加害者的死刑是還被害者家屬最廉價的公道!其它人其實沒有什麼權利說三道四~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6-05-12 19:37:00
你把責任都推給社會,才是在卸責。其實殺死鄭捷的好處在於,不用擔心他被放出來。你沒有講到最關鍵的東西,只是在打稻草人而已。
作者: link1234 (老謝看天下)   2016-05-12 20:13:00
你既然都知道死刑和隨機殺人是獨立事件;又怎麼推出廢除死刑的影響會比現在執行死刑好?之所以普遍人會叫好的原因不是殺人大家叫好!而是為什麼國家現有的法律為什麼不執行?我其實很討厭國家一直被廢死派卡在這邊不繼續往前走,倘若要回源頭去追成因才能執行法令,那根本就不需要法律跟政府了這就是廢死團體最根本邏輯錯誤的地方,在說一次,任何的權利跟義務當衝突時,你要如何維持國家正常的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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