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徵文] 我對蔡博藝事件的看法

作者: requiem (Babi Yar)   2014-08-18 06:56:27
※ 引述《wljimkk (D3不好玩>"<)》之銘言:
: ※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銘言:
: : 目前沒有看到一個關於這個可信賴的論述。
: : 不過說的是蠻對的,的確沒有把問題歸咎一個人,
: : 但是企圖將複雜的統戰因素專簡化歸責為針對國籍的挑選也是挺單一的。
: 是,將統戰簡化歸責到國籍很單一
: 但國籍重不重要?
: 世界人權宣言裡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裡的第二條裡
: 有將國籍包含在裡頭嗎?
: 無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見或其他主張民族本源或社會階級、財產、出生
: 1948年還沒有國家嗎? 為什麼不把國籍明確定義在裡頭?
: 外國人參政權不是簡單一句"那是人權"就能帶過的
國籍滿重要的,因為要論國籍重要性,會去找世界人權宣言第十五條
「人人有權享有國籍。任何人的國籍不容剝奪,亦不得否認其改變國籍的權利」。
來證明國籍滿重要的。
同樣的,也要注意到同宣言第二十一條:
「人人有直接或通過自由選擇的代表參與治理本國的權利。
人人有平等機會參加本國公務的權利。」
的確,國籍是這類嚴格規範的治理所屬之政治社群權利掛勾的一個
條件/權利,否則無需稱之為「本國」。但看這次淡江學生會選舉的
例子,淡江學生會並不是個治理本國的代表組織,也遠非與治理本國
相關的公務組織,因此照人權宣言來說,其與國籍掛勾的餘地實在不大。
反過來看二十條:
「人人有權享有和平集會和結社的自由。」
這條所列的集會結社自由並沒有與任何國籍問題掛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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