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為什麼要反對王張會

作者: lyu0001 (鄉民1號)   2014-06-19 19:04:41
http://goo.gl/P2jDr8
(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昨日記者會發言稿)
今年四月十日,參與三一八運動的公民團體、學生與人民發表「轉守為攻,遍地開花」
行動方案與訴求聲明,明確要求馬政府在兩岸協議監督機制法制化完成之前,
不得再與中國洽談或簽訂任何協議。
人民已經以行動,表達對馬政府黑箱服貿協議的不信任,
而今,馬政府竟然又要以同樣黑箱的方式,
與中國洽談更具敏感性的「互設辦事處」協議,我們完全無法接受。
我們要求先完成兩岸協定締結條例的立法,再進行「互設辦事處」的洽簽。
中國國台辦官員日前表示:「台灣前途須由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共同決定」,
於此氛圍下,如果馬政府再與對岸官員談判「互設辦事處」協議,
將對國際社會傳遞「台灣政府默認中國國台辦說法」的錯誤訊息。
而此際,王郁琦主委與張志軍主任會面過程中任何關於「九二共識,一個中國」的對話,
及隨後任何關於「互設辦事處」協議的洽談,均將落入2012年11月8日中國共產黨
十八大政治報告中關於「探討國家尚未統一特殊情況下的兩岸政治關係,
作出合情合理安排」以「完成祖國統一大業」的陷阱。
如此,勢必造成矮化台灣主權的國際宣傳效應,而這正是中國北京政府的圖謀。
根據陸委會官員向在野黨內政委員會國會議員提供之資訊,
中國政府將以「原則性與模糊化的文字」回應台灣朝野關於「普遍性探視權」的主張,
再以其單方的行政命令,做出具體規定。
目前司法互助協議就是用「人道探視」的模糊字眼處理,
其結果,多數案例台灣家屬無法探視偵查與審判中被關在中國看守所的家人。
因此,我們絕對反對用「原則性與模糊化的文字」處理「普遍性探視權」,
將來必須在雙方協定條文中明訂:
「任何一方人民在對岸受拘留、逮捕、羈押或任何形式監禁或限制人身自由時,
該方代表均有權就近探視,代為委任律師並提供法律協助。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4-06-19 19:51:00
中國談價格時 臺灣要談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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