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中國新公民運動三名參與者浙江新餘獲刑

作者: iree (iree)   2014-06-19 17:54:01
來源BBC中文網:http://ppt.cc/d1Wo
三名參與中國「新公民運動」倡議官員財產公示的
江西新餘維權人士被法院以「尋釁滋事」等罪名判刑。
新餘市渝水區法院星期四(6月19日)判處劉萍和魏忠平有期徒刑六年半;
判處李思華有期徒刑三年。其中,劉萍和魏忠平還被裁定
「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有罪。
相關内容國際特赦呼籲中國釋放人權律師浦志強中國
「新公民運動」成員被控詐騙案開庭丁家喜辯護律師:
社會進步潮流不能阻擋相關新聞話題法律, 中國李思華
的代表律師周澤對BBC中文網說,法院很晚才通知宣判時間,
加上同為李思華辯護的律師浦志強被警方收押,最終只有他能到庭聽判。
法院也沒有當庭詢問三人是否上訴。
國際特赦組織形容這起判決「荒謬」,促請北京當局即時無條件釋放三名被告人。
國際特赦組織中國研究員倪偉平在一份書面聲明中說,劉萍等人
只是舉行了一場小型集會,舉起標語,呼籲官員公示財產,不可能構成「尋釁滋事」。
倪偉平說:「這嚴苛的判決只是對新公民運動進行政治打壓的最新舉措。」
「新公民運動」的發起人——知名維權律師許志永——今年1月
被北京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北京市高級法院4月終審駁回上訴。
劉萍與魏忠平星期四獲刑明顯比許志永為重。
控罪更替劉萍、魏忠平和李思華於去年4月27日被拘押,警方
最初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刑事拘留三人,後來改為非法集會罪。
最終,三人以「尋釁滋事罪」於去年12月受審,其中劉萍和魏忠平
同時被起訴「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
代表李思華的周澤律師對BBC中文網說,據他從一審庭審所了解,劉萍
曾經在網上轉發一名法輪功學員被起訴的信息,而魏忠平被起訴與他
向一位法輪功成員拜年有關。他說,法院宣判後,劉萍情緒激動,
於庭上批評這是非法審判。
至於上訴問題,周澤說,法院並未當庭詢問被告人意見,
但他與當事人李思華事前已有溝通,將由李思華本人決定是否上訴。
不過周澤說:「由於考慮到現在的司法現實,案子拖了那麼長時間,
大家那麼關注,仍然判他們有罪,可能他們考慮到現實,上訴也不能
改變到什麼,那也有可能選擇不上訴。」
代表劉萍的律師斯偉江對美聯社說,檢方的控罪毫無法律基礎可言,
但是當局要向所有政治異議人士表明態度:無論有罪無罪,一律從有罪論處。
劉萍的女兒廖敏月透過Twitter與新浪微博發表聲明說,母親的判刑
是對其維權活動的「嚴厲報復」,「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廖敏月說:「這一年多以來,我經常的反思自己,為什麼以前的
我要拼命阻止我的母親,我要去漠視當代社會中的暴戾與邪惡?
我正在深刻懺悔,因為現在我的母親他們所遭受的代價,就是我們一群冷漠者!」
「這次的判決,不是三個人的悲劇,是三個家庭的悲劇,中國法制的悲哀。」
「當禁止劉萍女兒參與旁聽,吊銷劉萍母親旁聽證資格,當緊急宣判,
當故意算好律師無法到來時間,當讓學校以畢業證為由牽制我,種種的種種,
都讓我們嗅到了一股危險的意味,開庭前的前一晚我輾轉難眠,我和記者說
可能會重判,沒想到一語成讖。」
據維權網稱,前往新餘聲援劉萍等人的維權人士羅向陽、楊崇、孫濤、黃賓等
被警方強行帶走扣押,重要證人劉喜珍也於前一天遭警方綁架控制。
有關消息並未得到獨立核實。
(撰稿:葉靖斯 責編:蕭爾)
在支那,舉個牌就可以關死你了...喔,張志軍來台的話,還要繼續捧它們LP。
再給KMT執政,台灣人應該會有滅亡的危險了。
作者: zoobox (zoobox)   2014-06-20 06:33:00
推!謝謝分享有關中國的資訊,幫助瞭解和面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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