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郭冠英案 伍錦霖:撤職、屆齡退休可回任

作者: urmysoso (>///<)   2014-06-17 16:45:35
郭冠英案 伍錦霖:撤職、屆齡退休仍可回任
http://newtalk.tw/news/2014/06/17/48354.html
立法院今(17)日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考試院人事同意權案,由於考試院掌管公務人員任
用、退休等項目,因辱台言論遭撤職的前新聞局秘書郭冠英回任公職案,也成為立委質詢
的焦點之一。針對公務人員遭撤職是否可回任,考試院長被提名人伍錦霖表示,撤職期限
過了還是能回任,「這是憲法明訂的工作權」,屆齡退休前都可擔任公職;至於郭冠英的
退休案,他強調,因為監察院還在調查,所以詮敘部還沒核定。
前新聞局秘書郭冠英發表辱台言論遭撤職3年,今年3月期限一到,又被省政府任命為外事
秘書,而他即將屆齡退休,因此遭外界質疑,郭才回任沒幾個月就能領取高額退休金,省
政府是否刻意護航?目前監察院也正在調查當中。
民進黨立委葉宜津今天在立法院詢問伍錦霖,公務人員遭監察院移送公懲會懲戒,並予以
撤職處分後,是否合適再擔任公務人員?而伍回應,要看撤職有無期限,期限過了還是可
以,因為「這個是憲法明訂的工作權」;副院長被提名人高永光也說,「按照法律規定是
可以的」。
葉宜津追問,停職跟撤職哪個嚴重?伍跟高都表示,「當然是撤職」,葉宜津隨即質疑,
停職不但一定時間內不能晉級,還可能減薪;而撤職後不但能回任,還可升官。她批評,
遭撤職的公務員屆齡退休,再回任高階公務員合理嗎?
對此,伍錦霖僅說,升官是否合理可再討論,但按照現行辦法,屆齡退休前都能擔任公務
員。
另外,民進黨立委吳秉叡也抨擊,撤職重任公務員要再經過任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4條則寫明,「各機關任用公務人員,應注意其品德及對國家之忠誠」,而郭冠英被撤職3
年,主因是嚴重違背對中華民國的忠誠義務,他認為,省政府沒照法律考量郭對中華民國
的忠誠義務,而公務人員任用法有提到,詮敘部應行文要求用人機關糾正,或解任不適任
的公務人員。
針對吳秉叡的說法,伍錦霖說,忠誠調查是用人機關在用人之前必須去查明,但公務人員
任用送審案很多,無法要詮敘部詳細了解每個個案,原則上是授權給用人機關處理。
此話一出,遭到吳秉叡駁斥,郭冠英案已是台灣重大爭議案件,難道詮敘部不應主動積極
調查?吳秉叡強調,郭冠英最快可在6月30日、7月1日退休,若他選擇一次領取退休金,
將來政府要再追回就有難度,若詮敘部不積極調查,會造成國家損失。
對此,伍錦霖回應,「若有瑕疵的確該這麼做」,而省政府在4月送郭冠英退休案到詮敘
部,但還沒有核定,因為此案正在監察院調查當中,所以先退回省政府,待監察院調查報
告出爐後才能處理。但吳秉叡仍不滿表示,「監察院我們沒信心,官官相護,連被判刑的
檢察總長都沒被彈劾了!」
郭冠英大解套啊~監察院、考試院都在幫他護航了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4-06-17 16:51:00
可以廢院了。
作者: OoJudyoO (安康魚)   2014-06-17 17:00:00
都去死吧
作者: vicol (【期待一種永恆】)   2014-06-17 17:02:00
監察院、考試院都可以廢了吧!孫中山看到牠們現在的表現應該會氣得從墳墓裡面跳出來掐死牠們!
作者: anetha (很開心的笑:))   2014-06-17 17:45:00
監察院考試院本來就是個腦殘的發明 只是因為孫文被神化五權憲法像念咒語一樣被合理化 連三權分立都做不到了...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4-06-17 21:20:00
看了吐血 跟殷尾能在上班時間上b替馬囧護航一樣吐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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