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剛出社會的表妹,在鄉下地方FB社團發表了關於工作的言論,
大致提到雇主1違反勞基法,雇主2薪資低於勞基法...等
因為是匿名發表,顯示名稱為"匿名參與者xxx",
結果底下有人回應他是"可悲社會底層"、"你領沒x萬是垃圾"、"笑死低薪仔"
問題:
因為公然侮辱要件是,要公眾知道這個人在侮辱誰,
但是表妹是匿名,是否公然侮辱就不成立?
那毀謗呢?
因為他剛出社會工作,的確薪水低了些,所以社會底層或低薪仔是否不算毀謗呢?
因為他最近在地區社團的發文常有這類的人出沒,
他被罵超多次,今天整個牙起來,想知道這樣的人是否能給他一點教訓...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