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是否需要以書狀答辯?

作者: yuyuna (浪花)   2024-01-25 14:06:59
事實經過:
有一個民事訴訟,本來以為會先調解的
沒想到直接開辯論庭 庭期在2月
我們也收到被告的答辯狀
被告寫的答辯狀並不公允
有些需要釐清或反駁的
請問我們想在開庭前也寫一份答辯狀
呈給法院和被告
請問
1.可以在開庭前將訴狀郵寄給法院和被告?
2.還是只能當天陳給法官和被告
3.只能當天口頭陳述
謝謝
問題: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jesil (._.)   2024-01-25 14:23:00
原告的書狀一般叫準備狀(雖然沒差) 1可以 而且建議是1
作者: Yyyyyy   2024-01-25 14:34:00
通常是1而且別太近 不然對造有理由要下一庭再回應 當然如果你想拖時間的話就算了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24-01-25 15:30:00
1、可以,但是盡量提前3 天以上讓法官和對造有機會消化2、其實也可以,但有些法官不太愛庭呈特別是如果你是有要附證據的,盡量都是提前,這樣對造才能有時間表示意見
作者: WindT (呼呼)   2024-01-25 17:55:00
1,其他兩個選擇不好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4-01-25 22:05:00
你不提早給就只是浪費大家時間 對方可以要求回去看書狀下次開庭再表示意見 浪費大家一個月如果這樣搞太多次 法官可能還會命你必須在幾日內提出意見 否則不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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