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因公寓(4樓)老舊漏水,一樓漏水後對於2、3樓的修漏處理有不同意見而拒絕配合查漏與檢
修,放任一年後提起訴訟。
法院指派土木技師公會鑑定,最近接到鑑定報告,鑑定報告幾乎同棟都有漏水,但我對結果
很不認同,例如其中一樣指稱給水的壓力測試發現我家冷水管有洩露降了0.3ksc,然後熱像
儀也顯示一樓壁體因此有明顯溫度下降。
但...我家冷水管是明管耶,全段都在室內空間不在壁體內,都肉眼直接可見處,都沒
看到漏水啊,怎麼可能跳過我家空間直接跑到一樓壁體內。
況且壓力測試是封閉測試,掉0.3kcs的水量能造成壁體溫度降低??我家才丁點大,水
管
內的水全流光 我都懷疑影響不了,鑑定當日也有問來測的水電有漏嗎他說沒有,結果現在
鑑定報告說有漏。
想請教各位熱心大大,我現在能有什麼自保方式,或是有什麼該注意的嗎?
在此先感謝熱心的大大提供寶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