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支付命令相關問題

作者: aul0410 (團體追求價值)   2023-09-27 20:18:35
1. 支付命令寫好後郵寄過去b縣市的法院即可嗎?繫屬時間何時起算,
實務上通常幾天後會判下來,後再起算二十天讓對方聲請異議?
2. 對方戶籍地設定在b縣市,我可以等對方對支付命令聲明異議後,
直接在a縣市提起民事訴訟,但對方的戶籍地會不會拘束我在a縣市提起民事?
還是因為刑事案件在a縣市,所以可以在a縣市提民事訴訟?
3. 時效問題:由於剩下一個月,損害賠償兩年時間就到了,必須先提起民事訴訟,
有哪些可以中斷時效?可以用那些法條來提損害賠償?(從那些層面來提)
4. 身體上受侵害的損害賠償是不是可以用支付命令的方式來中斷時效?
5. 因為損害賠償所提的費用大概估三百,有多抓來做彈性的打折空間
所以裁判費走民事訴訟的方式,大概要三萬多元。
刑事案件雖然是偵字,但應該來不及等刑事, 考慮到可能
還是會請律師再負擔上有可能或其他的途徑可以減少負擔呢?
作者: Yyyyyy   2023-09-27 20:49:00
才300有啥好求償的?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3-09-28 02:58:00
修推文?不對我搞錯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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