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與汽車發生車禍

作者: curd0904 (嗨!你好)   2023-01-31 21:30:32
一、車禍發生日期:
111/12/21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小貨車人無受傷
我方機車人手腳擦傷,
事後去醫院驗傷檢查為第四節腰椎閉鎖性骨折,有診斷證明。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筆錄、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有強制險,第三責任險,已聯絡保險公司
對方公司車,保險公司已聯絡我方,但不知對方有哪些保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上班路途行經工業區無號誌路口,我方主幹道,對方支道,
路面僅有標示停慢,我方慢,對方停,我方車速30~40,準備行經路口時有減速,
但準備駛過路口時對方突然從右方路口左轉出來,導致我方緊急剎車,
但剎車過後還是撞擊到對方車身左側。



六、問題:
昨日初判表下來,判決對方支道未禮讓幹道先行,我方應注意而未注意

當下反應時間根本不夠來做剎車動作,況且就算對方汽車停止線屬於視線死角,
也應該先駛出車頭確認左右來車停車再開,
所以對方應該是全責而不是雙方各打五十大板,
去警局作筆錄員警也提供路口監視器,不過只有從工業區大門照向工業區內,

但有清楚錄到對方從路口駛出導致我方剎車不及撞擊到對方車子。
今日也有播兩通電話給對方但都無人接聽。
問題1:如果遲遲聯絡不到對方,直接提告對方過失傷害會有影響嗎?
問題2:如果想要翻盤,建議是直接提告過失傷害讓法官判,
還是先自費申請車禍鑑定後走調解?
問題3:如果進入司法程序,後面申請的車禍鑑定是否需要自費?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chinaeatshit (我愛台灣!中國吃屎!!)   2023-01-31 22:15:00
你有受傷就先告傷害 鑑定是一定要跑的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23-02-01 14:34:00
直接提告“業務過失傷害”。再開始談後續和解條件
作者: kayak5566 (56不能亡)   2023-02-01 14:39:00
業務過失傷害已在19年刪除
作者: kuwu0527 (kuwukuwu)   2023-02-01 23:40:00
先找對方保險公司談看看,要和解也需要資料
作者: wim1990 (ADLAO)   2023-02-02 12:34:00
不要再搞什麼刑逼民了 反正都是調解 刑逼民除了增加訟累外根本沒用
作者: GHOSTDOG (冷小弟)   2023-02-10 03:05:00
提高 鑑定 調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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