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民事訴訟承受疑問

作者: nhec (流浪者失修的殘夢)   2023-01-25 23:26:44
事實經過:
1.爸爸的車停在路邊被撞爛了,無法修復,對方酒駕(累犯)。
2.對方不願意賠錢(有錢不願意賠)
3.目前官司進行中,預計年後言詞辯論。
4.爸爸年前covid-19死亡。
5.目前要辦訴訟承受。
6.訴訟承受要全體繼承人同意。
問題:
1.
所謂全體繼承人,有包含第二、第三、第四順位嗎?
有些爸爸的兄弟姊妹不知道去哪裡找人。
2.
所謂全體繼承人,有包括未成年的小孩嗎?
第一順位裡面有幼兒園小朋友。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23-01-26 00:09:00
第一順位而已
作者: wcsuisui (相忘)   2023-01-26 03:55:00
第一順位 、包括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23-01-26 09:35:00
第一順位,包括未成年小孩,訴狀記得列小孩父母為法定代理人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23-01-26 13:22:00
小孩父母都在的話,小孩就不會是繼承人阿ww他父或母其中一個才會是繼承人前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以親等近者為先。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23-01-26 20:48:00
回答太快有誤,感謝樓上指正
作者: nhec (流浪者失修的殘夢)   2023-01-27 07:47:00
謝謝,所以孫子不用列,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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