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曾經的朋友寫信到我公司騷擾

作者: besteam0 (besteam)   2023-01-10 16:22:30
曾經的一位好朋友,因為一些不愉快,
所以我選擇在朋友群中不再理會他。
久了後,他腦羞,
寫信或打電話到我任職的總公司,
說一些我年輕時做過,但見不得光的事。
且他可能有當時的實證,但沒寄出來。
公司主管只是要我說明一下,並沒說什麼,
但很快在公司傳開了,常被同事指指點點。
請問,在法律上,能否法庭不驗證他說的是否為真,而向他討公道嗎?
說明白點,我想阻止他繼續打擾我,
也我不想說明過去的事,可行嗎?
謝謝大家。
作者: chinaeatshit (我愛台灣!中國吃屎!!)   2023-01-10 17:26:00
跟騷法踩線 可以去警察局找條子杯杯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3-01-10 18:30:00
這不就標準的誹謗
作者: Godofthebutt (恐龍中的霸主)   2023-01-10 19:49:00
誹謗用下去
作者: besteam0 (besteam)   2023-01-10 20:25:00
我以為誹謗是用在非事實的 謝謝大家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3-01-10 21:07:00
僅涉私德無關公益也不行啊(XXX外遇之類)
作者: enterpirse (小嘉)   2023-02-06 01:33:00
而且他寫信或打電話到總公司,已有意圖散佈於眾的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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