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舉證責任及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作者: devin0   2023-01-06 01:52:25
事實經過:
我是原告,而被告於臉書搜尋我與前任照片,並馬賽克前任個人人像,將我個人的人像公
佈並發文毀謗我
問題:
1、今天開偵查庭,我知道原告本就有負舉證責任,但為何被告有我照片,檢察官卻要我
舉證照片被馬賽克的人?
2、我將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那案號是寫偵查案號,還是空格由法院填寫?
3、我與被告不曾相識,被告知悉我家地址吉我個人資料,更於我家外面以大聲公散佈不
實指控,我除了報警處理,就只能由被告一直騷擾我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windwater (風水)   2023-01-06 10:06:00
2的部分:案件起訴後才能刑附民,本案不是還在地檢署偵辦中?
作者: chinaeatshit (我愛台灣!中國吃屎!!)   2023-01-06 11:35:00
如果你對檢方的作為無法理解 就代表你應該要請律師而不是來問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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