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代朋友問,角色有三:
一、陳,與李認識,李推薦陳去投資,每月配息,但某月後因疫情配息停止,
投資的資金有跟楊簽借據。
二、李,引薦陳去做投資,其中負責陳與楊之間的聯絡。相關資料皆是裡提供
給陳,陳並未直接接觸到楊。
三、楊,負責處理投資案的負責人。
問題:
現在陳因需要用錢,加上多個月沒配息,且陳與楊的借據約定於七月還款,
但李(負責與楊聯絡)用各種名義,不還款。
楊曾約出要現場談,但最後沒到場,放鳥陳與李。
現在手上有陳與李的對話紀錄,陳與楊的借據,想請問該如何幫助陳把錢討
回來呢?我個人感覺是不太容易...畢竟真的提告,楊名下可能沒資產,甚至
僅是個人頭戶。
因李與陳是朋友,李提出一建議:目前楊欠陳五十萬,變請陳去貸款五十萬,
那五十萬的貸款由李來還,這樣陳拿回五十萬,變成楊欠李五十萬。
但問題是,假如李突然不還款?陳不就妥妥的成為欠一百萬的凱子?
想問有以下:
一、陳該如何跟楊討回這款項?
二、其中牽線的李,是否有任何責任?但因陳跟楊有借據,感覺變成他們兩人
個別的事情而已。
三、假如依照李的方式去貸款,有辦法讓李依定要每月按時歸還嗎?但銀行都
無法保證每個借款人準時還款,我想應該...很難。
大概就是以上了!謝謝。
另外,李還有介紹陳其他的投資案,前一樣拿不回來,是跟法人簽約,法人還
片面更改合約內容,我想陳就是太笨了吧。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