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因為近期的政治相關事件,
覺得某律師對該事件的評論荒腔走板,
自己講的話前後都對不起來,
所以去了他的事務所頁面留言,
然後就被回覆了:
https://i.imgur.com/Njj0BLe.jpg
問題:
先拋開政治立場,
我是認為我的評論並沒有辱罵字句,
且該律師應該算是公眾人物,
所發言詞應可受社會大眾合理公評。
但該業主回文中充滿情緒辱罵字句:
「人品惡劣」、「卑鄙」,
且網路討論區為非限制對象的公開場域。
請問這樣否成立公然污辱?
純問法律,希望不要歪到討論政治。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