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被業主回覆辱罵是否符合公然污辱?

作者: lemonblue (懼美女症)   2022-09-26 00:17:02
事實經過:
因為近期的政治相關事件,
覺得某律師對該事件的評論荒腔走板,
自己講的話前後都對不起來,
所以去了他的事務所頁面留言,
然後就被回覆了:
https://i.imgur.com/Njj0BLe.jpg
問題:
先拋開政治立場,
我是認為我的評論並沒有辱罵字句,
且該律師應該算是公眾人物,
所發言詞應可受社會大眾合理公評。
但該業主回文中充滿情緒辱罵字句:
「人品惡劣」、「卑鄙」,
且網路討論區為非限制對象的公開場域。
請問這樣否成立公然污辱?
純問法律,希望不要歪到討論政治。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2-09-26 00:21:00
直接告啊 讓檢察官煩惱就好
作者: tibo96033 (鯉魚)   2022-09-26 00:31:00
題外話:你那個截圖事務所名稱有碼跟沒碼一樣www
作者: F9706026 (F9706026)   2022-09-26 00:58:00
你的帳號能連結到你本人嗎?
作者: lemonblue (懼美女症)   2022-09-26 08:07:00
請問連結到本人的程度?要有實際姓名電話住址或是工作學習場域之類的嗎?
作者: jacvky (風華絕代的正義)   2022-09-26 08:47:00
告是可以告啦,但你非他的客戶也無實際消費經驗,他也可以用評論不實指控損害商家名譽來告你
作者: lemonblue (懼美女症)   2022-09-26 09:50:00
要用「評論不實指控」是不是要是「我說了沒發生過的事?」,我雖非他的客戶但我所指的事件是確實有發生過的,他最多說我沒有實際消費要求google把我的評論消掉,他要藉此告我「不實評論」是應該不會成立吧?
作者: ntnusleep (蟲蟲蟲)   2022-09-26 12:19:00
https://reurl.cc/3YAV2X網路ID要能知道是實體世界的誰,才受妨害名譽罪的保護他的可以知道是實體世界的誰,但你的ID沒辦法用同樣的詞互罵,可能他無罪,你有罪建議你移除jpg的連結,別變相替人家廣告,這應非你本意"如果"用同樣的詞互罵,可能他無罪,你有罪順便再民事對你求償
作者: HAHAUCCUQQ (幫QQHAHA)   2022-09-26 23:31:00
自己愛討罵,還敢告人喔,呵呵
作者: lemonblue (懼美女症)   2022-09-27 01:43:00
自己看不懂問什麼,還敢推文喔,呵呵
作者: jacvky (風華絕代的正義)   2022-09-27 08:56:00
只能說成罪機率都很低,但他告你民事成立機會比你告他大
作者: ntnusleep (蟲蟲蟲)   2022-09-27 12:07:00
純法律討論。 google平台並未限制要「消費」才能留評論若要檢討民事侵權行為,要思考侵害何權利或利益?所受損害為何? 若無損害,如何請求損害賠償?若大律師主張要「消費」才能留評論,應該自請刪除那些未消費卻留下的五星評論本件情形搞不好使其能見度提高、流量增加不過不鼓勵原po去對方的頁面留圖片內的那種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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