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今天公司莫名收到法院寄來的執行命令,要來強制執行扣我薪水
我聽了是滿臉問號,想說這事情怎會發生在我身上,我又沒有欠錢
看到債權人公司後才回想起來,曾經在我還是腦殘大1(104年)的時候
遇到了台灣麥克(藝術村書店)的推銷,當時智力不足被說服買下了幾萬元的書籍
剛開始還有正常繳費,但後來有段時間忘了繳費
過段時間就收到存證信函還支付命令的東西(應該是在大2或大3時期的事
但當時在收到信件之後,就已經把相關欠款繳清了才對
本該已經結束的鬧劇竟然在事隔多年後,也就是今天突然收到執行命令
這讓我相當錯愕,期間沒有其他催款的信件或電話(我電話號碼沒換過
當時並不是用金融帳戶轉帳,能證明繳款的單據也沒保留
執行命令上寫的欠款金額為10200,年息5%,說大也不算太大
我是該摸摸鼻子認了,還是有什麼好的處理方法
拜託版上的各位大神給建議了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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