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關於過失傷害(非車禍)

作者: dream719726 (Bblack)   2021-11-09 17:22:41
事實經過:
我任職於某連鎖賣場
上個月某天於櫃台收銀,過刷完要放置商品時不慎手滑,
手上的玻璃瓶滑落與櫃檯的玻璃碰撞,導致櫃台玻璃碎裂
玻璃碎片濺到A的腳,劃出一道約0.5公分的傷口,有出血
我替A止血並簡單包紮,A表示要報警並到醫院檢查
之後主管陪A到醫院,打了破傷風針就叫他可以回家了(開了宜休息數日)
兩個小時後他走進店裡可以正常行走,
公司也說明保險可以處理
我就沒繼續關心了
後來這一個月間A一直與公司+保險人員協商
A要醫藥費600+休息3天6000元+精神慰撫金12000元
保險公司願意出3000(醫藥+其他賠償)
休息3天部分與A的公司確認時,得到的答案是無法為其請假證明背書
又向A要正式請假證明,他也拿不出來
後來協商破裂,A說公司不賠要找我賠
就對我提告過失傷害
問題:
1.)
對方提出的金額我認為不合理
不知有無相似的例子參考和解金額?
2.)
假設被判拘役.我爬文後車禍大概都是30天起跳
我這個情形可能會幾天呢?
3.)
警察提到可以申請調解
筆錄 -> 調解 -> 收到檢察官通知 -> 偵查庭 -> (調解) -> 一審
請問到完筆錄到收到通知大概有幾天的時間?
感謝
思考了一下有些新的感想,給後來的人參考
1)
對方口氣不好可能是因為事情無法解決,
換位思考一下也不算不能理解。
2)
對方求償金額的部分可以與自己預判的罰金金額比較。
我的部分對方可能只要19k,
我預計要支出25-30k罰金,
可能會很不爽對方的態度不和解,
但想想其實沒必要。
對方多拿的會在別的地方還回去。
3)
別相信公司的鬼話,
他們只會要保險理賠。
雖然是在工作時發生的,
到最後還是要自己處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21-11-09 17:25:00
我是你我會賠錢了事,易科罰金的錢絕對高過那個金額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11-09 17:28:00
如果你是考量錢的問題, 五萬以下就認了吧~~或者是要爭一口氣,繳個幾萬給國庫領個不痛不癢的前科然後讓A只領到小幾千的賠償另外就是可以主張你已經善盡所有注意責任,玻璃會破跟你無關感覺有近乎於零的機會可以拚免責,就不用賠償了
作者: dream719726 (Bblack)   2021-11-09 17:39:00
我看車禍拘役大概30日我的case也會到30日嗎...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21-11-09 18:11:00
和解就是願打願挨的金額,你覺得不合理就不會成立和解實在不用去想說服對方接受你的金額另外易科罰金的算法是一天1~3千
作者: MELOEX (MELO)   2021-11-09 18:24:00
買個東西莫名其妙被玻璃割傷要求賠償是還要什麼好態度0..0
作者: dream719726 (Bblack)   2021-11-09 20:27:00
第一時間有道歉,也有要賠償我有過失沒錯,但我無法接受A那種酸人又帶威脅的語氣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21-11-09 21:57:00
無法接受就不要和解,備妥證據想辦法說服檢察官你沒有過失,力拼不起訴
作者: GeorgeKimo (想當空氣)   2021-11-10 08:52:00
就申請調解呀!最多就是錢給政府,也不要給他。
作者: jacvky (風華絕代的正義)   2021-11-10 09:23:00
這種狀況就算有責,拘役不太會到30天,還有頂多一天1K說是說1~3K..實際上大多數都是1K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21-11-10 09:43:00
易地而處,你好好逛賣場卻莫名被玻璃割傷,你會不生氣嗎相信你有道歉,說是賠償,你也只是希望對方接受保險公司的金額,你自己不想掏錢出來,不是嗎?但追根究柢有錯的是你。簡單說,你認為不合理不想賠沒問題,風險就是對方不會撤告,你就賭看看易科罰金的錢會低於對方要的賠償金嗎?對方要賠償就是自己再提民事訴訟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11-10 10:17:00
也可以不要繳錢給國庫,進去關幾十天就好了
作者: dream719726 (Bblack)   2021-11-10 12:16:00
我今天有跟他說,保險公司賠3000,我個人賠3000。A很硬,就是要19000。說剩下的16000要找我拿。看起來就想柿子挑軟的吃。如果會判30天以上我可能考慮和解,30天以下我就跟他拼。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11-10 13:08:00
你可以多談幾次, 調解多跑幾次,跑院跑累了...通常會下降當然也有可能是你退縮後調漲..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21-11-10 13:39:00
提醒你,刑事歸刑事,民事歸民事,起訴後對方就能附民請求民事的損害賠償,通常上法院後對方的金額就會跟時說的金額不同了例如精神慰撫金這種一定會被法官砍的,可能就直接喊12萬了反正附民不用繳納裁判費賭一口氣換到賠更多(刑事罰金+民事賠償)和前科我是覺得值得你好好深思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21-11-10 14:04:00
判決還沒出來前,沒人會知道法官會如何科刑,你想賭是你的自由,只是不太懂你說判30天以下就跟他拼...如果是判20天,易科罰金通常是2 萬元,你寧願罰錢有前科也不把錢拿來和解?這邏輯我真的是不懂
作者: dream719726 (Bblack)   2021-11-10 15:16:00
各位的意見我會詳加思考,目前暫定程序前會再跟對方談一次
作者: Yyyyyy   2021-11-10 15:20:00
你全責又沒和解 難道指望法官判個3、5天嗎? 看開點吧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11-10 15:51:00
過失傷害的前科真的沒什麼, 申請良民證也不會列出上面也是會寫 在台灣查無犯罪紀錄....考量易科罰金就好除非你以後出來選總統,對手會把你的祖宗十八代查清楚~
作者: dream719726 (Bblack)   2021-11-10 15:59:00
我不指望3-5天,30天我都能接受如果對方能理性談,我也可以1萬6跟他和解但A那種討厭的語氣是我不能接受的主因這是目前的想法,前科的問題我也有爬文這幾天會再想想,感謝版友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11-10 16:25:00
換一千六百個十元硬幣..然後做舊交付
作者: cyjonas ( 一。顆。蘋。果)   2021-11-18 11:26:00
個人認為"現階段"不和解不代表之後也不和解,若目前堅持金額讓對方告,對方也是有可能權益時間跟實際獲益(民事訴訟判決能得到的賠償),在刑事偵查階段又重啟和解的機會只是原po要有花時間、以及萬一對方最後告到底的機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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