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支付命令之對象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21-10-27 09:31:23
※ 引述《c93cj3 ( )》之銘言:
: 若債務人
: 1. 有銀行存款
: 2. 薪資領現,無銀行薪轉記錄
: 3. 名下有車
: 想請教支付命令若確認強制執行
: 能直接監督債務人銀行金流狀況扣款
不能監督,法院只會扣住命令過去時當下的銀行帳戶餘額,之後進去的不會自動扣住
: 或是處分其名下車輛
可以,但法院通常會要你自己去把車找出來後再通知他們去扣,之後再拍賣
: 以償還給債權人嗎?
: 若對方將名下車輛過戶給第三人
要看狀況,如是有償無償?還是有無詐害債權的行為?
: 是否就求償無門?
: 謝謝
作者: c93cj3 ( )   2021-10-27 20:11:00
謝謝回應 關於最後一點 若是在收到支付命令之前就已完成車籍轉移 應該不構成詐害債權的行為?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21-10-27 22:09:00
在你聲請強制前過戶應該都不會構成詐害債權
作者: c93cj3 ( )   2021-10-29 15:43:00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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