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有家歸不得

作者: refree (雷芙俐)   2021-09-16 12:27:12
事實經過:
小弟朋友住在社區大樓
最近管委會重選
他家樓下住戶選上新主委
昨天新主委以朋友晚上製造噪音為由封鎖朋友進入社區的資格
(刪除社區門口和電梯的感應扣)
(朋友表示他晚上都很輕聲細語,推測是水錘效應)
(之前都解釋過但對方不接受)
報警後警察建議提告「強制罪」
但也表明訴訟曠日費時
判決出來之前他們也無法介入
目前朋友一家在飯店安頓
問題:
1.請問警方說的判決確定是一審完就有強制力?還是要等三審定讞?大概要多久?
2.這期間的住宿費可以求償嗎?是提刑附民嗎?是實報實銷還是每人每日多少錢?
(目前一家三口住飯店2800/日)
3.這個可以提精神補償嗎?莫名其妙就有家歸不得了
4.被告是主委還是管委會?是不是就算賠錢也是全體住戶賠所以主委才會踩這麼硬?
5.有沒有其他比較快的辦法可以讓朋友早點回家?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GarySu1104 (我是taipoo,taipoo被禁言)   2021-09-16 12:35:00
這樣的社區主委也太誇張了,不能限制居住自由吧!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21-09-16 13:16:00
不讓妳進門絕對是違法的妳直接帶人開門回家就好了 不用住旅館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09-16 14:04:00
一群人在門口刷卡 其他人無法刷卡是其他人的事~之前有遇過是被鎖的直接把其他人堵在門口...有沒有人知道這情況下拆門是否可以不用賠
作者: turtledove (斑鳩)   2021-09-16 15:42:00
太誇張了…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1-09-16 16:40:00
這種事情又不是主委說了算 有決議?拆門當然是要賠 先打個假處分
作者: aaheecuv (熊唄)   2021-09-16 16:45:00
那主委也太扯= =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21-09-16 17:09:00
都民國幾年還有這種荒謬的事
作者: Yyyyyy   2021-09-16 17:26:00
要先蒐證 不然可以預期之後管理公司跟主委互踢皮球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09-16 17:30:00
記得把對方鎖卡或指派的證據留下...這主委明顯法律常識不足,到時候上法院要跪下求饒的吧
作者: bsjimmy (BScorpion(蠍~))   2021-09-16 22:18:00
這怎麼看都違法 蒐證 提告存證信函可以先出去 或許主委會縮回去 至少讓那朋友可以回家
作者: jenoren (right)   2021-09-16 23:47:00
新主委太扯!送他一封律師函:)之前全國三級警戒時確實有暫緩,或是改遠距;但降二級後,陸續有實體開庭了。若所述屬實,那主委太扯。具體建議你朋友找律師,發個律師函給他。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21-09-17 10:00:00
先找律師諮詢談談否提告強制罪然後請律師發函致管委會和該主委請他們支付旅館費等損失.這樣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21-09-17 11:05:00
你先找里長吧 看能不能協調法律可能搞很久不過沒磁扣 難道警衛也不幫你開門?技術性還是會得了家吧 住旅館太麻煩了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21-09-17 15:33:00
假處分不用等
作者: rinatwo (無)   2021-09-17 20:53:00
要立即有效可以玩硬一點 要有人數優勢反正現場妨礙權利行使的就現行犯逮捕直接押去地檢署給檢察官 看看誰比較會玩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21-09-21 10:38:00
先做定暫時狀態假處分
作者: bubblerain (泡泡雨)   2021-09-26 00:11:00
天哪這主委以為他是誰啊!
作者: sting47 (AK-47)   2021-10-05 00:18:00
竟然還能有這麼荒謬的事…
作者: ian41360 (榮)   2021-10-15 23:29:00
不給回家一定犯法,告死他是我應該會叫鎖匠拆門就是
作者: adamas0422 (衝刺吧 男孩)   2021-10-20 22:48:00
這是租的還是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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