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調解問題

作者: so34phie (大骨妹)   2021-09-16 11:49:36
一、車禍發生日期:今年7月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皆擦挫傷
當下有叫救護車,醫療人員將對方膝蓋擦傷消毒
雙方都沒有上救護車
我方當晚有至診所就醫並開立診斷書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方有強制險、第三人,已出險
對方不知道有沒有,因為我方目前沒有請求賠償
五、事實經過:
下雨天無紅綠燈巷弄,支道幹道機車擦撞
我方為支道,對方為幹道
初判表肇責我方7、對方3
六、問題:
撞到一個地方人士
調解前有通過幾次電話,主要跟他道歉還有請他去看醫生跟修摩托車,請他看醫生的單據
還有修機車的估價單跟收據要留好,調解時麻煩他帶來,他想換安全帽跟褲子有破洞要換
新的,我也請他購買收據記得帶來,這邊他都說好
但他一直沒有去看醫生,只有推拿,那邊沒辦法開診斷書也不能開收據,每次通話都請他
去看一下醫生比較好,他都堅持要去同一家
有一次他在車行修車時我有跟他通話,請他記得開估價單,也跟車行老闆通話,一樣確認
估價單,對方跟老闆都說好
其他通電話內容沒什麼,就是我道歉跟提醒他留單據帶單據,他聽起來沒有不高興,只是
一直講他想講的(認識誰誰還有他很常幫忙處理這種事)
最後一次通話他通知我約好的調解時間,但不會寄通知書,我問他為什麼不在另一個調解
委員會,另一個離我們物理距離比較近,他有給一個說法
後來發現因為他在調解該地有認識,調解是對方現場約的所以不會寄通知,調解當天的主
持委員是他認識的人(因為到場看到他跟當天委員已在一個房間裡聊天)
第一次調解,委員開頭問我有沒有要請求,我說沒有,受傷跟車子我自己負擔,接著問對
方請求多少,對方拿出單據只有機車修理收據9千多,我方保險理賠員說還需要估價單還
有診斷書,委員就開始狂罵保險理賠員,中間還請理賠員離席要跟我本人談,問我私人有
沒有要賠償,我說我有包一個紅包,委員直接問我包多少錢,我說不多,委員輕蔑的笑了
一下,我講了一些跟對方通話請他帶單據他有答應的事,委員算了一下我要賠多少錢
機車修理+安全帽 9千多
新褲子 3千
推拿一次300說已去20次 6千
未來再去10次 3千
加一加 x 0.7 大概1萬4千多
我說可是機車部分保險會賠
委員就叫理賠員進來,又開始罵他
理賠員請我一起到外面說要討論一下,結果委員追出來說不能這樣強人所難要單據,情理
法要講情
最後對方拍桌說要去告一告,委員有請對方下次帶診斷書及估價單,約一週後再調解
結束後兩小時有跟對方通話
對方不高興想罵我
我說我本來以為他會帶之前講好的估價單,我也有帶紅包準備要給他了,想說可以處理好
但他一直聽不懂什麼是估價單
說「你在說什麼我都聽不懂」之後就說要馬上去車行一趟
第二次調解
我帶了紅包(還是不多只比上次多一點)
理賠員說他有跟公司討論如果對方還是沒帶單據可以專案處理,只有機車修理單據也沒關
係,理賠可以比第一次提供的單據多約3千多
我心想那可能稍微有轉圜空間,我當下紅包再直接給他
結果對方帶了朋友到了坐下來
直接說他這次不調解,要等身體全部看好再調,然後對著我跟理賠員說如果你們要這麼難
搞,小條不賠就讓你賠大條的,朋友也一起說了類似的話
但這次委員跟上次不同人,有制止他們兩次
只是這第二次直接不調了也沒約下次
有幾個點想詢問:
1. 互告對我來說是下下策,因為其實兩人受傷真的沒很嚴重,請求金額也不很高,不想
浪費司法資源,但如果對方告我過失傷害我為了自保是否也只能提告沒有其他選擇?
2. 沒有單據的部分多少才算合理?
推拿去20次從車禍開始算起對方平均2.5天去一次,但一張單據都沒有,褲子也沒有,我
希望大部分由保險理賠,少部分我貼但是也不想太沒憑沒據
3. 調解委員的行為是不是只能接受?沒辦法在偵查庭或是法庭提出來?
4. 對方從第一次調解後感覺一直很生氣,我方非常願意調解或和解,但只要理賠員一開
口對方就大爆怒,我開口還好但是對方會跳針,這種情況不知道大大們有什麼建議嗎?
文章很長實在抱歉
先感謝各位大大幫我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有不足之處,盼能給我機會補充。
作者: GarySu1104 (我是taipoo,taipoo被禁言)   2021-09-16 12:13:00
如果你覺得賠償金額你可以接受的話,就私下和解比較好
作者: chinaeatshit (我愛台灣!中國吃屎!!)   2021-09-16 13:26:00
1.看你的時間成本 基本上有和解誠意上法院還是調解2.調解就是看你接不接受 不接受就是法院判3.調解委員就只是仲介 你不接受就是繼續走刑民4.直接上法院開調解庭
作者: d8613518 (張森)   2021-09-16 13:47:00
感覺對方不會再多拿什麼單據出來了,既然你也願意自己出一點,那你乾脆拿1.4萬(對方開的價?)問保險願意出多少,剩下你自己出就好。這金額其實不大,保險應該可以全吃下吧?(之前汽機車車險經驗)
作者: jacvky (風華絕代的正義)   2021-09-16 14:24:00
互告為什麼是下下策? 有時候互告反而能促進雙方和解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21-09-16 15:12:00
互告+1,第一次的調解委員明顯偏頗,反正你提告後地檢署還是會送調解,法院的調解委員相對比較能持中處理檢察官看多車禍案件,之前處過對方只有腳破皮還是硬要告,當然對法官或檢察官來說,小案件能調解是最好,但他們也知道調解不能勉強,不成立還是要依程序來處理調解態度和善是對的,但不代表你要放軟讓對方予取予求你也提告的好處是一旦對方不同意和解,對方也有過失傷害,或許量刑不會太重,可能是拘役得易科罰金,但一來有前科,二來他原本不用付你錢但變成要付給國家,三來他要任何賠償就要另外提起民事訴訟,通常賠償金額會比他要的低
作者: jacvky (風華絕代的正義)   2021-09-16 16:57:00
據個人參與多場調解的經驗,互告到最後幾乎都是和解收場沒必要擔這種心,如jasonyeh版友所述,法院的調解庭很少會有所偏頗,地方的調解委員會倒是比較會有此情形
作者: toyamaka   2021-09-16 23:01:00
互告+1,沒有單據就讓法官去打他臉,擺明就是想要更多的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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