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 入住不到一個月就被要求付修繕費

作者: ayanat (易邇)   2021-05-13 13:30:52
事實經過:
4/20的時候和友人租了一戶家庭式兩房一廳,簽約當天房仲才告知要在合約上加註一條「
電器修理費用雙方各付一半」,(現在非常後悔),但我們當下認為有房仲把關點交後就

意,交屋當天檢查就發現A房間冷氣不冷,和房東告知她說覺得會冷就沒有處理。
但住進來後確認A房間冷氣不冷,搬到B房後住一天,第二天也不冷了,和房東告知後他請
全X電子來修,兩台室外機都損壞,費用要$14000,房東基於費用各付一半的註記要求我
們付$7000。等於我們才開兩次冷氣就要付這些錢幫他維修。房東也堅持是我們不會開冷
氣把他弄壞,但我們也才開關不到五次,修理冷氣的師傅也說這個本來久了就會壞。
問題:
看民法是規定是房東要負責修繕費。可是當下跟他們簽約寫各付一半是可以凌駕在民法上
嗎?我們是否可以堅持我們一開始租屋就被提供壞掉的電器?
如果因為這樣我們要付一半修繕費,是否可以自己直接買新的用,堅持不付維修費,搬走
時把新的也拿走?
現在覺得很像被騙進來住幫他修房子的...冷氣洗衣機冰箱全部都壞,覺得特別加註修繕
那條很像是故意的...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chinaeatshit (我愛台灣!中國吃屎!!)   2021-05-13 14:41:00
合約是保障生效日之後 請他們舉證是生效日後才損壞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21-05-13 15:16:00
租賃物之修繕,“除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習慣外,由出租人負擔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05-13 18:16:00
電器除非房東不提供。不然讓房客出錢維修沒道理你那白痴約都簽了 ,現在還能主張的大概就是折舊吧!跟房東說明 工錢可以平分,但是設備更換要算折舊冷氣如果算折舊的話,用個五年應該剩不到一成吧。相信算法沒研究過。你也可以跟房東說 如果要你出錢的話,搬走的時候更換的零件是不是要讓你帶走一半
作者: Barolo (Barolo)   2021-05-13 23:02:00
這房東根本黑心 但你約簽了也只能先吞 等以後搬走的時候房租報稅拿回一點 同時也讓房東損失一點囉該留存的證據你可以上網查 記得把證據保全 以後反打
作者: vegyvonne (草莓餡o'_'o)   2021-05-14 01:56:00
真可怕 以後看完房子都要裁判書搜一下名字欸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21-05-14 16:28:00
感覺房東就是故意的,不然怎麼那麼剛好你們註記各付一半,這冷氣就那麼剛好壞掉了,應該是你們住進去前就壞了
作者: wild2012 (世界末日)   2021-05-15 10:30:00
你要不要試試看 找到上一個房客 假如上一個也說是壞的那就可以打簡易民事庭官司 不用付錢了吧
作者: Redsofa (航向世界盡頭)   2021-06-20 22:13:00
民法的修繕是指屋舍那類不是電器用品你的主張是合理的只是好像沒有去爭取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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