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未經允許取走交通標誌或號誌算犯法嗎?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21-03-06 23:49:40
事實經過:
常常在路邊看到廢棄不用的標誌或號誌,總覺得有些可惜
然而有友人告知,這些物品算公物,不可以直接取走
但是稍早無聊去逛了一下facebook社團,裡面有人說這些物品可以直接拿走
https://i.imgur.com/fZTn3yc.png
https://i.imgur.com/HAk0q37.png
問題:
請問這樣的行為合法or違法嗎?若違法是違反竊盜公物罪嗎?還是其他法律?
我對法律不是很熟,有人可以解答一下嗎?
作者: chinaeatshit (我愛台灣!中國吃屎!!)   2021-03-07 01:16:00
這些東西要報廢的 你拿走了他們銷不了專案另外如果他們是有拉一個簡易標示線的話 會有加重竊盜的可能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1-03-07 09:39:00
不要亂拿。另外,路邊的東西,即使有簡易標示線(或細塑膠條)圍住,我個人認為應該不會該當刑法第321條加重竊盜罪的。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21-03-08 10:57:00
廢棄不用不等於拋棄所有權,擅自取走應有成立竊盜罪之虞很多人有迷思,以為放在路邊就是別人拋棄不要的物品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21-03-14 18:43:00
放在路邊不等於拋棄所有權,也可以裝在其他地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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