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共用物品均分問題

作者: applejuice64 (凝時)   2021-02-23 21:47:51
事實經過:
三名室友合租一間屋子,原本說居住4年,經過房東同意共同買了一個20000元
的微波爐放置在共用空間。過了兩年的有一天,a室友要去外國留學,不再居住於該屋子
,但是三人都想要微波爐,卻不知如何平分。
問題:
當初是平分三個人各出三分之一,但是a室友快要出國了,也很想保留微波爐,話
雖如此bc室友也想要這台微波爐。
想請問a室友拿走微波爐的話需要支付bc多少錢?
還是bc保留微波爐的話a室友應該拿到多少錢?
如果三人為了微波爐的使用權吵架,都想要微波爐的話該讓誰拿走?
需要考慮折損嗎?
假設bc因為不想額外給錢或是什麼理由提議說要丟掉微波爐a想保留的話該如何處置?
大家都不想吃虧的情況下如何處置?
作者: NaTaO3 (放開那個女孩)   2021-02-23 22:10:00
賣掉 分錢
作者: tks9527 (謝謝你9527)   2021-02-23 23:01:00
三人各自寫下願意給另外二位的補償金額,然後下好離手。贏的付錢,輸的分錢。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02-23 23:27:00
直接競標不就好了...看誰願意出比較多錢談不攏就三等份吧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21-02-24 09:02:00
如果公開拍賣就不用考慮折損,讓市場決定價格.如果覺得價損不合,就三方坐下來討論要給多少才願意讓出所有權,如果不想立書面,至少用網銀轉帳(電匯)+註明理由到對方帳戶內,降低以後嘴的風險.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1-02-24 10:08:00
一樓講的方式不錯。建議立個書面協議書,上面也有領款簽收及微波爐簽收。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1-02-24 18:25:00
我比較好奇都要出國了a要微波爐想幹嘛
作者: chinaeatshit (我愛台灣!中國吃屎!!)   2021-02-25 11:34:00
當初有出錢 想拿一點回來吧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21-02-26 08:21:00
全部都賣掉平分就好了,不過清算價值一定很低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21-02-26 08:35:00
內部標售,微波爐大家要的就三人從一百開始出價,最小單位十元,出價最高者得微波爐,價金三人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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