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車禍賠償金額

作者: maxine0325 (cccccandy)   2020-12-28 23:28:58
一、車禍發生日期:11/26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本人為機車乘客 / 對方為汽車駕駛
汽車駕駛無受傷。
我方(機車) / 駕駛-多處擦傷
陪同我一同乘救護車前往急診驗傷
乘客(本人)
急診時因眉毛撕裂傷縫合
全身多處擦挫傷 臉腫的跟豬頭一樣...
車禍發生時有撞擊到腦部
有出血的症狀
因此車禍如何發生的全部沒有印象。
11/27-12/2 住院五天
經電腦斷層檢查出顏面骨折(眼眶骨折、上頷骨骨折)因眼眶骨骨折在眼內碎裂,因此住
院期間整形外科進行了局部皮瓣手術及眼眶骨骨板置放手術。
醫師診斷為:
眼眶眶底及上頜骨閉鎖性骨折、
臉部擦挫傷、上肢及左膝多處擦挫傷、
眼瞼及眼周圍撕裂傷(2.5*0.5*0.5cm);
神經外科診斷為/ 創傷性顱內出血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現場報警,駕駛人皆有做筆錄,
但因本人傷勢較嚴重,有意識模糊的情形,因此沒有做筆錄;現場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汽車駕駛僅有強制險,已聯絡對方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當時我方為直行車 對方駕駛為右轉車輛,轉彎時似乎沒有注意後方車輛直接轉向,因
此造成車禍,
因車禍車時斷片 因此上述之事發經過為載我的機車駕駛轉述。
六、問題:
初判表為汽車駕駛全責 我方無肇責
對方肇責為轉彎不當
本人第一次處理這樣的車禍
懇請各位能給小妹一點賠償金的意見
住院時因眼眶手術有需自費的項目
目前急診、出院、出院後複診 總計約
63,000上下 未包含未來疤痕所需治療。
因為是女生 所以這段時間因為疤痕的關係很困擾也很痛苦,眉毛上有幾道縫合的疤痕,
未來有極大可能導致眉毛無法生長,
鼻樑有較深的擦挫傷仍在恢復中,
臉頰也有較深較大面積的傷口、眼眶手術開口於接近下睫毛之位置,因為以上這些顏面損
傷,不知道需要多久的時間恢復,也沒辦法恢復至以前的臉...所以希望各位能給小妹一

意見,膝蓋與手部都有明顯的疤痕。
因初判表下來後,我方機車駕駛已聯絡對方,也有事先詢問是否有可賠償的金額?
對方回答自己真的沒什麼錢,
等一月班表下來後再告知
我們約時間談和解相關事宜,
當時肇事車輛似乎為公司車,
因此告知了到時談和解他的主管也會陪同;
因為目前的傷勢仍在復原中,第一次出這麼嚴重的車禍,傷到臉上很大的面積,也因手術後
一直出現臉麻等不適症狀,
不知道該如何計算未來所需的賠償金。
與有關精神撫慰金的金額,
懇請各位給小妹建議,這樣的傷勢,怎樣的賠償金額與處理方式較為合理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第一次發文,使用手機編輯,
若排版不佳請見諒!謝謝大家!
作者: km0220 (Jimmy Yang)   2020-12-28 23:58:00
有圖示嗎?
作者: spike1215 (愛搞笑的見習騎士)   2020-12-29 07:03:00
這種通常不急著要求賠償吧,後續治療花費蠻大的啊,已經一個月了。那問你的主治醫師,剩下什麼療程花費吧
作者: kejun (我是公的)   2020-12-29 08:19:00
6個月內都能求償。我家人之前車禍,對方也是一直動手術,過很久才和解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20-12-29 08:26:00
刑事的部分是半年內要告 有些擺爛的對造 你不告刑事都皮皮的 你可以斟酌要不要先告對造駕駛過失致傷 反正這和解後可以撤回 至於民事損害賠償的部分 20萬內的醫療費用、交通費看護、還有最高2萬的非健保醫材 這些可以跟強制險拿其他的損害 你看看有沒有保意外險對了 因為對方是公司車 民事的部分你可以連公司一起告司機沒錢 除非空殼公司 一般來說小事故公司賠得起而如果你單純告民事 這你還要繳約1趴的裁判費 你告刑事 等檢察官起訴後提附帶民事這不用繳裁判費你那個除疤費用 到法院通常都會判 精神慰撫金的話 女性如果是毀容 看過判決有10萬以上 你附帶民事可以開15-20以上 看嚴重程度不過現階段我覺得你還是安心養傷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20-12-29 09:08:00
先安心養傷和該公司或當事者保持聯繫 不要急著簽一次性賠償金 機車騎士和乘客也要一致不要被拆開如果要提告兩個人都要一起不要單一 跟對方周旋時不要讓駕駛被該公司資遣或開除 畢竟有收入才能賠償 但也不要因為這點就心軟同意一次性賠償
作者: maxine0325 (cccccandy)   2020-12-29 11:05:00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20-12-29 11:29:00
你是被害者 不用被對方牽著走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20-12-30 05:40:00
為什麼不要編輯到內文..這樣好難閱讀
作者: km0220 (Jimmy Yang)   2020-12-30 05:50:00
說老實話你求償多少對方都會覺得獅子大開口。只有你不求償對方才覺得合理。所以你大膽一點的求償沒關係。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20-12-30 14:43:00
樓上說的是真理,我自己四月出車過,我停止被對面開車直接撞過來,對面肇事者跟年輕一輩的都很有誠意要陪對面的老人家只會說「你人沒怎麼樣,不就好了?」之類的屁話,要不是她兒子馬上制止她,我就直接吉了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20-12-30 14:55:00
記得半年內沒有和解拿到錢先告過失傷害就對了拖超過半年提告時間 對你不利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20-12-30 15:44:00
先提告過失傷害,有些人故意拖著拖著你就忘記了,反正一定會送調解,樓上版友說的對,只有你不求償對方才不會覺得是獅子大開口,這種無謂的考慮就不用想了,只要是你的權利就大膽請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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