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支付命令利息錯誤

作者: kne101 (N.E)   2020-08-30 15:49:56
事實經過:
朋友跟我借錢沒還,當時簽有借據及保人,現在發支付命令給朋友,前幾天法院回文,
要我提供依年息百分之20計算之依據,而我借據撰寫內容如下
借款期間:5/15~12/15 本金70000 7/15起按月還款13000
依借據內容,借款期間為7個月整,每月還13000,合計共78000
七個月息約11.42%,一個月約1.63%,年息約19.56%
問題:
我當時支付命令是寫年息20%
因為考量到自身通勤,所花時間成本,影印紙張,存證信函等費用
故寫為年息20%
這邊建議我補正函要如何告訴事務官呢?
1.告知他我有這些考量,所以填寫20%?
這不知道法律行文以這論述可不可行?
2.請事務官直接更改利息為19.56%?
這可以在補正函上直接要求嗎?
3.其他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0-08-30 16:14:00
1. 可以這麼寫。百分之兩百被駁回這些費用本來就是自己要承擔 不然不要放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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