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 房屋押金退還問題

作者: LVDior (LV)   2020-06-30 15:31:03
因為搬家
七月不再向房東續租房屋
因為解約需提前一個月告知
因此我於六月繳房租時已告知房東
並於0618搬離房屋
鑰匙償還房東
並表示房東月底結算電費之後
再將押金退還即可
但房東今天來電表示
我0618退還鑰匙
表示已經退租
等同於提前解約
必須罰一個押金
但我一直向房東表示
我六月初就已經向你表示租到六月底
提前償還鑰匙只是不想多跑一趟
==
請問各位遇到這種情形
應該如何與房東主張權益
個人認為頗為明顯
因為退還0619-0630的房租小於押金
因此房東堅持我是0618表示退租
但我也很明確知道
打從一開始我要退租
就是租到0630
提前還鑰匙只是不想月底多跑一趟
麻煩各位了
謝謝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06-30 16:44:00
這個房東太唬爛了吧..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07-01 00:14:00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16條:住宅租賃爭議,出租人或承租人得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調處,並免繳調處費用。 建議依上述法律申請向各縣(市)政府調處。更正:建議依上述法律向各縣(市)政府申請調處。
作者: XtrEmeMasTeR (歪歪)   2020-07-01 00:57:00
把6月房租的繳交紀錄保存 會比較站的住腳
作者: mechman (莫忘初衷)   2020-07-02 07:02:00
您希望租約6月底結束,那是不是5月就該告知房東了呢?您既然6月初告知房東不續租,那是不是7月初才能退租?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20-07-07 15:25:00
房東蠻扯的,扣押金就先調解後起訴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